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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宏达公司与英国玛雅公司签订了出口某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数量为300吨,单价为每吨65英镑,CFR曼彻斯特,品质规格为水分最高15%,杂质不超过3%,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成交后,玛雅公司又要宏达公司提供货物样品,宏达公司寄送了样品,但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货物装运前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签发了品质规格合格证书。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玛雅公司提出、虽有中国商检局出具的品质规格合格证书,但货物的品质却比样品低,宏达公司应交付与样品一致的货物。对此,下列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宏达公司应承担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的责任
B、该合同为凭规格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C、该合同在商品检验上采用的是以货物到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的做法
D、该合同为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解析:货物的品质规格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品质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条款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凭文字与图样。凭样品是指卖方要承担交货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凭文字与图样包括:(1)凭规格、等级或标准;(2)凭说明书:(3)凭商标、牌名或产地。本题合同中约定了商品规格,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并且宏达公司明确声明“此笔生意只是凭规格的买卖”,故A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对商品检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有三种:(1)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以装船口岸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包装证书作为合同商品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2)以货物到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即合同中规定,商品在目的港检验,以目的港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重量、包装证书作为合同中商品品质、重量、包装的最后依据;(3)以装运港的商检证书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但货到目的港后允许买方有复验权,如复验后发现货物的品质、数量与合同不符,买方可根据交验的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本题合同中约定交货品质以中国商品检验局品质检验为最后依据,属于上述第一种做法,即以货物离岸时的品质、重量为准,故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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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 希腊乙公司向中国甲公司购买大米,双方约定CIF价格条件,经中国商品检验局检验,该批货物达到合同所规定的品质,由中国“远航”轮负责运输。但当货物到达目的港时,发现大米生虫,致使该批货物失去商销性。乙公司对该批大米再次进行检验,结果发现该批大米本身没有问题,是中国公司提供的装大米的袋子含有虫卵。依《海牙规则》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哪几项?() A.承运人未尽到管货的责任,应当承担货损责任 B.中国公司应承担货物损失,因为其对货物损失有过失 C.乙公司应当承担货物损失,因为大米商检合格,并且风险从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时已发生转移 D.承运人无须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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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国内某单位向英国出口一批大豆,合同规定水份最高为14%,杂质不超过2.5%,在成交前我方曾向买方寄过样品,订约后我方又电告买方成交货物与样品相似,当货物运到英国后,买方提出货物与样品不符,并出示相应的检验证书证明货物的质量比样品低7%,并以此要求我方赔偿15000英镑的损失。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方是否可以该项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而不予理赔?

考题 某公司出口大豆一批,合同规定大豆含油量最低为18%,水分最高为14%,杂质最高为1%,这种规定品质的方法是()A、凭等级买卖B、凭标准买卖C、凭说明书买卖D、凭规格买卖

考题 进出口贸易合同中,以品质规格来表示商品质量的方式还有()。A、凭说明书买卖B、凭样品买卖C、凭标准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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