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模拟试题(2022-02-11)

发布时间:2022-02-11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甲欠乙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欠甲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乙有权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乙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E.乙如果未在甲放弃债权之日起5年内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1)选项AB:“明示放弃债权”是一种积极减少财产的行为,乙有权行使撤销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求偿;(3)选项DE: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北京的甲将其存放在天津码头某仓库的一批货物出售给上海的乙,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为重庆,如果发生纠纷应当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在天津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后因乙迟延支付购货款,甲拟提起诉讼。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甲只能向北京的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只能向上海的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只能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

D.甲只能向重庆的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上海)、合同履行地(重庆)、合同签订地(天津)、原告住所地(北京)、标的物所在地(天津)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本题中,就货物买卖合同协议管辖不违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天津的法院管辖,此约定合法有效,因此,纠纷发生后,甲只能依约向天津的法院提起诉讼。

3、下列各项中,属于意定之债的是( )。【单选题】

A.悬赏广告之债

B.侵权行为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不当得利之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BCD:属于法定之债。

4、根据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  )。【多选题】

A.婚姻自由原则

B.一夫一妻制原则

C.男女平等原则

D.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E.诚信原则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选项ABCD:属于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2)选项E:属于民法基本原则。

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和解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和解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

B.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半数以上同意,并且其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

C.因债务人的欺诈而成立和解协议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

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在和解期间暂停行使权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和解程序。和解以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所以选项A错误。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所以选项B错误。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所以选项D错误。

6、甲公司因欠付货款被乙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决定对甲公司所持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予以强制执行。丁公司(非丙公司的股东)表示愿意受让该项股权。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甲公司所持丙公司的股权时,应当通知丙公司及全体股东

B.丙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该股权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C.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1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D.丙公司的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甲从商场购得一台电视机,发现缺少遥控器,于是向商场索要,商场称:“遥控器需另外购买”。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纠纷处理及商场行为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商场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

B.商场应当在交付电视机的同时交付遥控器

C.商场拒绝交付遥控器的行为合法,因为遥控器和电视机是两个不同的物

D.本案中的合同关系属于选择之债,商场有选择交付标的物的权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购买合同有效,本题中所述情形属于合同履行阶段,不涉及缔约过失责任。(2)选项BCD:电视机和遥控器属于主物和从物的关系,在法律无相反规定或合同无相反约定时,主物所有权转移时,从物所有权也随之转移,即对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因此,商场在交付电视机的时候应当同时交付遥控器。

8、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说法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对于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案件,在法定复议期限内,申请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税务行政复议适用“不告不理”的原则

C.申请人认为作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即有关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可以单独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D.税务行政复议要审查具体税务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

E.发票管理争议属于复议前置案件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规定。税务行政复议审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对有关税收规范文件进行附带审查,不得单独提起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发票管理行为属于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但是发票管理纠纷不属于复议前置案件。所以选项E错误。

9、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共有的所有权是一个而不是多个

B.各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权利、义务是对应的

C.每个共有人的权利均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D.共有仅基于法律的规定而成立,当事人不能约定

E.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态

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1)选项B:共有的内容是各共有人对共有物共享权利、共负义务,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平行的,而不是对应的;(2)选项D:共有可以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成立,如依合同约定而成立;也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而成立,如夫妻财产共有、家庭财产共有、遗产分割前全体继承人对遗产的共有、添附物的共有等。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目前向社会公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是( )。【单选题】

A.纳税人拆本使用发票

B.纳税人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C.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或者运输空白发票

D.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务行政许可。选项A、C属于禁止事项。选项B属于办理税务登记后即具有的资格,不属于行政许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国际税收产生的基础是( )。

A.两个和两个以上国家都对跨境交易征税的结果
B.不同国家之间税收合作的需要
C.国家间对商品服务、所得和财产课税的制度差异
D.跨境贸易和投资等活动的出现
答案:C
解析:
国家间对商品服务、所得、财产课税的制度差异是国际税收产生的基础。

甲公司经批准于2014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3年期、票面年利率6%、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则发行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初始入账价值为(  )万元。
已知:(P/F,9%,3)=0.7722,(P/A,9%,3)=2.5313
    (P/F,6%,3)=0.8396,(P/A,6%,3)=2.6730

A.379.61
B.853.78
C.4146.22
D.4620.39
答案:A
解析: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5000×6%×2.5313+5000×0.7722=4620.39(万元),所以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为4620.39万元,权益成分入账价值=5000-4620.39=379.61(万元),选项A正确。

【知识点】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量

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财务总监郝某利用职务便利,制作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10万元,存入其个人账户。该事件查明后,给公司带来很大负面影响,但A公司董事会一直没有请求郝某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于是持有A公司5%股权的股东刘某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对郝某提起诉讼,但监事会碍于压力明确表示拒绝。对此,股东刘某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刘某有权提起诉讼
B.刘某无权提起诉讼
C.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应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D.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应以自己的名义进行
E.如果刘某有权提起诉讼,在情况紧急下不立即起诉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损失的,刘某可以不请求监事会,直接对郝某提起诉讼
答案:A,D,E
解析:
(1)选项A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DE: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