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1-14)

发布时间:2021-01-1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有关债权申报的法律效力和对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处理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债权的诉讼时效因债权申报而中断

B.所有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对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C.债权人因申报债权而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D.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未申报债权人进行补充分配

E.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破产财产开始分配后也可以作为破产债权进行补充申报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1)选项B:债权得到确认的债权人才能行使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以外,不得行使表决权。(3)选项DE: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2、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管理人的职权有(    )。【多选题】

A.决定债务人与对方当事人在破产受理前所设立的合同是否继续履行

B.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C.拟定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D.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

E.批准重整计划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选项A: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或者继续履行;(2)选项DE:管理人无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以及批准重整计划。

3、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管理人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单选题】

A.管理人可以由财政、审计部门担任

B.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C.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

D.个人依法也可以担任管理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4、如果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 )。【多选题】

A.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B.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C.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

D.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无效

E.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和解制度。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5、根据《企业破产法》,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 )的行为,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多选题】

A.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B.转让债务人全部库存产品

C.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D.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E.代表债务人参加仲裁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管理人职责。选项A、C、E可以由管理人直接作出,不需要经过人民法院许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市乙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区建材工业局管理的国有小砖厂出售。小砖厂的承包人以侵犯其经营自主权为由申请行政复议。本案的复议机关是( )。

A.甲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B.甲市经济贸易局
C.甲市人民政府
D.乙区人民政府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复议机关的确定。小砖厂的负责人对乙区人民政府的决定不服,应向甲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中的发票指所有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及除前述两种以外的其他普通发票
B.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持有可以是随身携带、放置或者藏匿在某一地点,但不可以是委托他人保管
C.持有伪造的发票的行为,并不是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可以作为犯罪处理
D.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
E.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答案:A,C,D,E
解析:
选项B: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故意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持有,既可以随身携带、放置或藏匿在某一地点,也可以委托他人保管,只要在行为人控制之下即可。

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税务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政行为

B.税务机关协助法院执行时采取违法方式作出的执行行为

C.上级税务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税务机关作出的执法检查、督促胜责行为

D.税务机关作出的对纳税人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或者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答案:B
解析:
(1)选项A: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 选项C: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3) 选项D: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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