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09-28)

发布时间:2021-09-28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重整申请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C.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D.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不包括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某公司经营不善,现进行破产清算。下列有关本案诉讼费用的说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单选题】

A.在破产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破产申请

B.该诉讼费用可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C.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时,诉讼费用应先于共益债务受清偿

D.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诉讼费用等破产费用的,破产管理人应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选项A: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属于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选项B正确);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选项C正确);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选项D正确)。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B.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不应解除

C.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D.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破产申请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根据《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申请及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破产申请只能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B.破产申请在人民法院受理前不能撤回

C.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破产案件由破产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与管辖。破产申请人包括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申请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前请求撤回申请。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以在债权人会议上对议定事项是否享有表决权为标准,债权人分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和无表决权的债权人。下列人员中,享有表决权的有( )。【多选题】

A.逾期未申报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B.依法申报债权的有保证人担保的债权人

C.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D.已就担保物得到足额清偿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E.已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保证人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债权人因申报债权而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对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事项的表决权。选项A中的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享有表决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就未受清偿的债权额享有表决权,选项D中的债权人已就担保物得到足额清偿,不享有表决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股东因下列理由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的有( )。

A.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B.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C.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D.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未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答案:A,C,D
解析:
(1)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经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CD正确。(2)选项BE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情形。

(根据2015年政策,此题目政策过时)布鲁斯教授是长期来华定居的专家,2013年10月将自己的小汽车转让给中国公民刘某,转让价40万元,该汽车于2010年8月进口,进口时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万元,缴纳关税10万元,消费税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该型号小汽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为60万元,刘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万元。

A.4.20
B.4.62
C.4.80
D.6.60
答案:C
解析:
刘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60×[1-(3÷15)]×100%×10%=4.80(万元)。
【根据新政策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刘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50+10+6)×(1-3×10%)×10%=4.62(万元)。但是2015年税一教材没有收录该政策。

【知识点】 其他

根据《企业破产法》,下列有关重整计划草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制作
B.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重整计划草案
C.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重整程序即告终止
D.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程序即告中止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重整计划草案。(1)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所以选项A错误。(2)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后,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所以选项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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