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章节练习(2021-11-14)

发布时间:2021-11-14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考试共65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行政诉讼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3.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对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客观案例题】

A.只能以腾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名义提起诉讼

B.只能由法定代表人约翰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提起诉讼

C.只能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共同名义提起诉讼

D.可以以乙公司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E.可以以腾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提起,但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如果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侵害,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市规划和建设局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且催告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体现了( )的要求。 【客观案例题】

A.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

B.行政强制适当原则

C.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D.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

E.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 原则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催告,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的,不再实施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吿当事人履行义务。以上这些规定,主要体现教育与强制相結合原则的要求。

3、甲市居民陈某驾车送人前往乙市,在乙市丙区与丁区居民谷某的车相撞,陈某出手殴打谷某,将其打伤。乙市丙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扣留陈某的汽车,并处罚款500元。陈某对丙区公安分局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处理太重。谷某亦不服,认为应给予陈某治安拘留处罚。下列关于本案复议、诉讼问题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或者说法有( )。【多选题】

A.若陈某起诉,法院应当追加谷某为共同原告

B.谷某作为受害人无权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C.对扣留汽车行为,陈某可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

D.谷某应向丁区人民法院起诉丙区公安分局

E.陈某可以不经申请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管辖、当事人的确定、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本题中陈某是行政处罚的被处罚人,陈某对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谷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但是法院不需要追加谷某为共同原告。所以选项A错误。谷某作为与行政处罚有利害关系的人,对行政处罚不服,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管辖法院是乙市丙区人民法院。所以选B、D错误。

4、某县计生委认定蔡某违反规定生育第二胎,决定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35000元。蔡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经复议,县政府决定维持计生委的决定,并在征收数额中补充列入2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蔡某认为复议决定错误,遂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本案诉讼被告、管辖法院以及法院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被告应为县计生委

B.被告应为县政府

C.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共同被告)

D.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法院应认定复议决定违法

正确答案:B、D、E

答案解析: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县政府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2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属于对原行政行为的改变,此案应以复议机关即县政府为被告。所以选项B正确。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属于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本题中,被告为县政府,故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所以选项D正确。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本题中,县政府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费用,作出了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故该复议决定违法。所以选项E正确。

5、甲县居民王某在乙县因违反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被乙县公安局拘留15天,王某不服,于11月1日通过羁押机关向乙县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乙县人民法院11月3日收到该起诉状;王某不放心,又委托亲属于11月5日向甲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该案应由( )管辖。【单选题】

A.甲县人民法院

B.乙县人民法院

C.共同上一级人民法院

D.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起诉人向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8)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日以每股25元的价格发行1000万股普通股股票,2018年5月31日,公司以每股20元的价格回购了其中的300万股并注销。假设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期间,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其他权益性交易,则该回购并注销股份的事项对公司2018年末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是( )。

A.导致2018年末其他综合收益增加
B.导致2018年末盈余公积减少
C.导致2018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
D.导致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增加
答案:C
解析:
回购并注销股份会减少企业的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回购库存股的分录是:
  借:库存股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注销:
  借:股本         3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700
    贷:库存股        6000

下列表述中,符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规定的有( )。

A.对分期开发的项目,在清算审核时,必须审核是否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B.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C.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提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
D.企业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
E.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可以扣除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E,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扣除。

下列合同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是( )。

A.供用电合同
B.融资租赁合同
C.人寿保险合同
D.法律咨询合同
答案:B
解析: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法律咨询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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