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章节练习(2019-12-21)

发布时间:2019-12-21


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九章 环境保护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单选题】

A.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应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B.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但应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C.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特殊行为,享受环境保护税免税政策

D.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选项D正确。

1、假设某企业2019年10月产生尾矿10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300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尾矿环保税适用税额为每吨15元,该企业当月尾矿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元。【单选题】

A.7500

B.15000

C.4500

D.105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定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

1、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有()。【多选题】

A.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

B.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C.铁路机车排放应税污染物

D.农业种植排放的应税污染物

E.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应税污染物

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选项AD,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免征收环保税。选项B,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的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暂免征收环保税;选项CE,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环保税。

1、张华养殖场2019年5月月均养牛存栏量为1000头,污染当量值为0.1头,假设当地污染物适用数额为每污染当量2.8元,当月应纳环境保护税税额()元。【单选题】

A.0

B.280

C.28

D.280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1000÷0.1=10000;应纳税额=10000×2.8=28000(元)。

1、环境保护税的税目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后在规定的幅度内按规定程序确定具体适用税额的项目有()。【多选题】

A.噪声

B.水污染物

C.大气污染物

D.固定废物

E.液态废物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所以选项BC正确。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于特定企业而言,属于公司风险的有()。

A.经营风险
B.财务风险
C.系统风险
D.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引起的风险
E.企业会计准则改革引起的风险
答案:A,B
解析:
非系统风险又被称为公司风险或可分散风险,对于特定企业而言,公司风险可进一步分为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所以选择选项A、B。

非居民企业A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2018年12月与居民企业B签订一项新型设备销售合同并提供安装、培训服务,该设备净值为5000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B支付A价款合计600万元,未单独列明安装、培训服务的金额,A派遣员工在境内外负责该项业务,但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证明其在境内外发生的劳务及金额,税务机关对其劳务部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利润率为20%。
已知:不考虑其他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税务机关对于未准确列明的安装、培训劳务收入采取最低标准进行核定,则核定的劳务收入为( )万元。

A.120
B.100
C.60
D.50
答案:C
解析:
非居民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签订机器设备或货物销售合同,同时提供设备安装、装配、技术培训、指导、监督服务等劳务,未单独列明上述劳务的金额并且无参照标准的,以不低于销售货物合同总价款的10%为原则,确认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收入,所以税务机关应该核定的劳务收入=600×10%=60(万元)。

某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将2017年购进的自己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出口,已知该机器设备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入账价值为23.4万元,已经计提折旧8万元,该机器设备出口退税率为13%。则该企业出口该设备可以取得出口退税款( )万元。

A.0.09
B.1.71
C.2.6
D.13.16
答案:B
解析:
纳税人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所以该设备退(免)税计税依据=20×(23.4-8)/23.4=13.16(万元)。应退税额=13.16×13%=1.71(万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