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每日一练(2022-01-13)
发布时间:2022-01-13
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Ⅰ》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的经济作用的有( )。【多选题】
A.税收根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
B.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C.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
D.预测和评价经济运行状况的有力工具
E.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税法的经济作用包括:是税收根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是监督管理经济活动的有力武器;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2、业务(4)准予从销项税额抵扣的进项税额( )万元。【客观案例题】
A.0.22
B.0.33
C.1.58
D.3.9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8年整体出售了其新建的商品房,与商品房相关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共计10000万元;该公司没有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银行借款利息;该项目所在省政府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按国家规定的最高比例计算;与转让该商品房有关的税金为200万元(不含印花税)。计算转让该商品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财政部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合计为( )万元。【单选题】
A.1500
B.2000
C.2500
D.30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借款利息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本题的扣除比例为最高比例10%,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10000×10%=1000(万元);其他扣除项目是指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20%计算的加计扣除费用,其他扣除项目=10000×20%=2000(万元)。则应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和“其他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000+2000=3000(万元)。
4、下列关于增值税政策的相关叙述,正确的有( )。【多选题】
A.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不纳税
B.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8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C.单位向其他单位无偿转让不动产,应视同销售不动产
D.单位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适用增值税9%的税率
E.纳税人接受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选项D,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项E,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某白酒生产企业2019年11月购进玉米一批用于生产白酒。当月销售1000吨白酒,主营业务成本为1500万元,农产品耗用率为70%,玉米平均购买单价为4000元/吨。按照成本法计算,则该月允许抵扣的农产品进项税额为( )万元。【单选题】
A.195
B.172.57
C.144.83
D.120.8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1500×70%÷(1+13%)×13%=120.80(万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加处罚款或滞纳金的数额可以略微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C.行政机关加处罚款或滞纳金超过3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D.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面通知金融机构
方案—: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销售,顾客购买新型手机支付价款时,旧手机作价200元,即在购买新手机时可以少付200元现金。
方案二:新型手机在现有零售价的基础上进行九折销售。(折扣额要求开票部门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中分别注明)
方案三:顾客购买新型手机满2000元时返还现金券200元。
方案四:顾客购买新型手机满2000元时赠送价值零售价200元的小商品,小商品的不含税购进价为100元,可以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
<1>?、计算天虹商场四个方案分别应纳的增值税,判断哪个方案对商场来说增值税税负最轻?
方案—: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应纳增值税=2000÷(1+16%)×16%-1000×16%=115.86(元)
方案二:
税法规定,纳税人采用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金额栏中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800÷(1+16%)×16%-1000×16%=88.28(元)
方案三:
按现行税法规定,返还现金券没有冲减销售收入的规定。
应纳增值税=2000÷(1+16%)×16%-1000×16%=115.86(元)
方案四:
税法规定,企业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视同销售货物,按公允价格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纳增值税=[2000÷(1+16%)×16%-1000×16%]+[200÷(1+16%)×16%-100×16%]=127.45(元)
通过上述计算结果可知,四种方案中第二种方案增值税税负最轻。
B.-25
C.0
D.300
B、适用甲地的税额
C、适用乙地的税额
D、适用丙地的税额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 2020-07-09
- 2020-10-12
- 2021-08-20
- 2020-03-23
- 2021-05-23
- 2019-10-28
- 2020-10-27
- 2020-08-19
- 2020-07-19
- 2020-03-13
- 2022-01-09
- 2020-12-29
- 2022-02-06
- 2021-06-28
- 2021-05-03
- 2021-11-20
- 2019-10-29
- 2021-11-12
- 2022-02-23
- 2021-08-09
- 2020-01-07
- 2020-05-16
- 2022-02-16
- 2022-02-07
- 2020-06-12
- 2021-08-21
- 2020-10-20
- 2020-08-02
- 2021-11-15
- 2021-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