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章节练习(2021-11-17)

发布时间:2021-11-17


2021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法Ⅱ》考试共64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客观案例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九章 耕地占用税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某企业占用林地14万平方米建造花园式厂房,所占耕地适用的定额税率为30元/平方米。该企业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万元。【单选题】

A.800

B.1400

C.2100

D.42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该企业建造花园式厂房占用林地属于从事非农业建设,应缴纳耕地占用税=14×30=420(万元)。

2、下列各项中,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的是( )。【单选题】

A.占用菜地开发花圃

B.占用林地从事非农建设

C.占用耕地开发经济林

D.占用耕地开发茶园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比照占用耕地征收耕地占用税。

3、下列属于耕地占用税的范围有( )。【多选题】

A.在滩涂上从事农业种植

B.占用苗圃用地建游乐园

C.在鱼塘用地上建设厂房

D.占用耕地建农产品加工厂

E.占用菜地建房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在滩涂上从事农业种植,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4、下列各项中,不符合耕地占用税相关规定的是( )。【单选题】

A.依照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B.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C.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新建住宅占用耕地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应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D.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新建住宅占用耕地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的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5、某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占用耕地10000平方米用于建设住宅小区,将其中3000平方米用于建设一所全日制中学,已知该地区耕地适用的耕地占用税税额为9元/平方米,该地区地方税务局对房地产公司应征收耕地占用税( )元。【单选题】

A.63000

B.70000

C.75000

D.900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学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该地区地方税务局对房地产公司应征收耕地占用税=(10000-3000)×9=63000(元)。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记账本位币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的一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B.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C.企业应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年每种货币的使用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变更记账本位币
D.变更记账本位币时应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答案:C
解析:
只有当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企业才可以变更记账本位币,所以选项C不正确。

某公司采用实际成本法对存货进行核算,2011年年末盘点存货时发现某项原材料盘亏,盘亏原材料账面成本为100万元,其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已计提2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根据盘点结果,该公司应作的正确会计分录是()。

A: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000000贷:原材料1000000
B: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170000贷:原材料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0
C: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970000存货跌价准备200000贷:原材料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70000
D: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936000存货跌价准备200000贷:原材料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6000
答案:C
解析:
存货盘亏时,若存货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应当同时结转存货跌价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取回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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