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章节练习(2020-01-29)

发布时间:2020-01-29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为您整理第三章 涉税服务业务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下列鉴证业务属于纳税申报类鉴证的有( )。【多选题】

A.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B.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鉴证

C.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鉴证

D.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鉴证

E.减免税鉴证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属于涉税审批类鉴证业务;选项E:属于其他涉税鉴证。

1、下列哪项属于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 )。【多选题】

A.业务承接

B.业务计划

C.业务实施

D.业务报告

E.业务反馈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非涉税鉴证服务基本业务流程包括:业务承接、业务计划、业务实施和出具涉税服务报告四个阶段。所以选项E不属于。

1、涉税鉴证中的被鉴证人可以指( )。【多选题】

A.委托人

B.委托方指定的第三方

C.使用人

D.鉴证人

E.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涉税鉴证服务中的被鉴证人,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委托人有权指定的第三人。所以选项AB正确。

1、税务师在非涉税鉴证服务执业中应当保持负责态度,实施服务程序,控制执业风险承担执业责任,这属于( )。【单选题】

A.合法原则

B.合理原则

C.责任原则

D.谨慎原则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的表述是正确的。

1、关于涉税鉴证报告提出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无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

B.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对不能确认具体金额的部分涉税鉴证事项予以说明,提请预期使用者决策

C.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意见,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有限保证,并说明涉税鉴证事项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

D.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意见,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有限保证,并说明持否定意见的理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并对不能确认具体金额的部分涉税事项予以说明,提请预期使用者决策。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关于公司概念、能力及权利范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分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的法人组织
B.除法律特别规定外,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法院均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C.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终于吊销营业执照之日
D.子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答案:B
解析:
选项A: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选项C:公司的权利能力,始于成立即营业执照签发,终于终止即“注销登记”;选项D: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中止审理的是(  )。

A.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B.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C.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脱逃的
D.自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答案:C
解析:
(1)选项AB:延期审理;(2)选项D:按撤诉处理。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
B.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同时消灭
C.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D.自然人之间民事行为能力人人平等,不存在差异
答案:C
解析: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与意思能力无关);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是以意思能力为基础,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非同时产生、同时消灭;自然人之间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并不平等。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担保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担保物权以取得标的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
B.担保物权随债权的转移而转移,并随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C.法定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比意定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广泛
D.抵押权为占有性担保物权
E.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答案:A,C,D
解析:
(1)选项A:担保物权以取得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目的,因而属于价值权;(2)选项C:意定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比法定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广泛;(3)选项D:占有性担保物权,是指以占有担保物,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为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留置权、质权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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