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每日一练(2020-07-14)
发布时间:2020-07-14
2020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税务服务实务》考试共37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简答题和综合题(主观)。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下列税务咨询业务中,属于企业成立初期涉税问题的是( )。【单选题】
A.对不同经营方式收入的确认时间和金额进行咨询
B.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咨询
C.对办理税务登记的咨询
D.对纳税期限的咨询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BD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涉税问题。
2、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下列属于税收保全措施之内的物品有( )。【多选题】
A.市场价格为300元的自行车
B.单价5000元以上的生活用品
C.被执行人扶养的亲属所拥有的金银饰品
D.被执行人扶养的亲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
E.被执行人家中唯一的别墅
正确答案:B、C、E
答案解析:个人及其扶养家属维护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的范围内,但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不包括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维持生活必需的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因此,BCE均可以采用税收保全措施。选项A,市场价格为300元的自行车属于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物品,不能采取税务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之内。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购买并实际使用符合条件的专用设备,可按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该设备应符合的条件是( )。【单选题】
A.用于开发新产品
B.用于综合利用资源
C.用于创业投资
D.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4、下列凭证中,需要缴纳印花税的是( )。【单选题】
A.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国家金融机构提供普通贷款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B.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
C.抢险救灾物资运输的特殊货运凭证
D.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学校所书立的各类书据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工会组织以及自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不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营业账簿”税目的适用范围,不征收印花税。
5、企业发生的下列折旧,根据规定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有( )。【多选题】
A.尚未投入使用的生产设备折旧
B.经营租出的机械设备折旧
C.企业总经理私家车折旧
D.暂时不用的办公楼的折旧
E.融资租人大型设备的折旧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总经理私家车不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D、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
E、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过网费
B.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
C.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比赛用品
D.货样
E.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甲木制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生产销售业务,2019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连续生产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
(3)将上述外购已税素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实木地板,当月加工完毕全部收回,乙厂取不含税加工费5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厂同类实木地板不含税售价为65万元。
(4)将外购的材料成本为48.8万元的原木移送丙厂,委托加工C型实木地板,丙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8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售价。当月加工完毕甲厂全部收回后,对外销售70%,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0万元,其余3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3月初对甲厂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厂已按规定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但丙厂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消费税税率5%):
业务(2)中,甲厂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甲厂留存仓库的C型实木地板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B.1.50
C.0.90
D.0.77
B.赵某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C.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D.赵某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E.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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