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精选试题练习及答案七

发布时间:202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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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1)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01年发起设立,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至2008年底,A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

()200821日,A公司董事长黄某主持与某世界知名企业谈判W合作项目。317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当晚,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318日,在A公司召开的年度例会上,黄某宣布了公司与某世界知名企业合作的消息。321日,A公司就该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在中国证券报上予以公告。此后,A公司股票持续上涨。328日,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获得50万元。

()20084月,A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向B银行借款3 000万元,期限为2年。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其拥有的价值3 000万元的生产设备为其借款提供抵押担保;A 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该抵押未办理登记。

()20091月,A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的股份占A公司股份总数的40%,另有持有10%股份的股东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该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其中部分通过事项的表决情况如下:

1.在审议公司为筹集W合作项目所需资金,董事会提出的向原股东配售5 000万元的配股方案时,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9%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选成票;其余持有21%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选成票。

2.在审议公司2009年为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计划投资7 000万元的事项时,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反对票;其余持有1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选成票。

3.在审议公司解聘某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时,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弃权;持有5%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投了反对票;持有10%股份的代理人在表决时根据授权投了选成票;其余持有30%股份的股东在表决时均投了赞成票。

要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规定,分析并指出上述()()()事项中有哪些违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事项()不合法之处

(1)321日,A公司将该重大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的做法不正确。根据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本题中,318A公司宣布合作的消息,该合作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A公司应立即报告并公告。

(2)黄某建议其亲属陈某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本题中,黄某属于A公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其向陈某建议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行为,是违法的。

(3)黄某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违法。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题中,黄某作为A公司的董事长,将其持有的A公司股票全部售出的行为违法。

事项()不合法之处

(1)抵押合同约定将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的约定不合法。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本题中,A公司与B银行约定A公司到期不能偿还借款,该生产设备归B银行所有是不合法的。

(2)A公司与B银行的抵押未办理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本题中,由于A公司与B银行的抵押未办理登记,因此不符合法律规定。

事项()不合法之处

(1)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前股本总额的30%。本题中,上市公司配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股本总额),其30%3000万元,因此向原股东配售5000万元的数额不符合规定。

(2)持有21%股份的股东赞成即通过该决议的方式不合法。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应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亲自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共5000万股(40%+10%),特别决议通过的比例是3333.33万股以上,而实际表决时仅有持31%(10%+21%)股份的股东投了赞成票,10000×31%=3100万股,低于该法定金额,因此该决议事项是不能通过的。

(3)公司2009年购买W合作项目所需的重要生产设备的决议通过不合法。根据规定,上市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题中,该购买资产的总额已经超过了公司资产总值2亿元的30%,因此应该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但该事项通过的股东仅为15%(10000×15%=1500万股),未达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因此是不能通过的。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给大家的高级经济师考试试题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高级经济师考试的试题,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经济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西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经历的主要阶段有( )。

A.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理论
B.资产管理理论
C.负债管理理论
D.资产负债管理理论
E.商业性贷款理论
答案:B,C,D
解析:
西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经历了如下三个主要阶段的发展:①资产管理理论,是以商业银行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重点的经营管理理论;②负债管理理论,是以负债为经营重点来保证流动性的经营管理理论;③资产负债管理理论,即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不能偏重资产和负债的某一方,高效的银行应该是资产和负债管理双方并重。

简述影响财政政策效果的主要时滞及其特点

答案:
解析:
除了各种不确定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政府财政政策作用效果外,政府财政政策运用与政策调整的时机选择,也会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其作用效果,这就是所谓的“时滞”效应。

一般来说,财政政策运用过程中,政府行为产生的“时滞”主要有:认识时滞,即市场经济发展本身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政府决策官员意识到这种调整的必要性之间产生的时间差距。
这种时差通常可能长达数月之久。实践说明,如果政府能够有效缩短“认识时滞”,对其政策制定与调整将大有裨益。缩短此类时滞的主要办法是搞好宏观经济预测,如不断提高经济计量模型分析的质量。

执行时滞,即从政府经济政策决策开始,到政策制定、落实、执行之间的时间差距。这种时滞一般也会长达数月之久,主要是政府既定的立法程序、行政程序造成的。那么,克服这种时滞的办法就是简化有关立法、行政程序。不过,程序过度简化也会带来另外一些问题,如权力滥用,草率决策等。

效果时滞,即政府政策执行到实际可以观察到经济形势发生预期变化的时间长度。这种时滞至少要长达半年以上,因为政府财政收支的变化导致的乘数效应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反映出来。

货币政策时滞,即为了配合财政政策运用,政府调整货币政策所需要的时间,以及调整后货币政策实际与财政政策实现联合使用的时间。由于,货币政策调整通常不须经过复杂的决策程序,所以货币政策时滞相对比较短,但是其与财政政策配合在时间上可能是不一致的,所以这种时滞往往也影响财政政策的实际效果。

各类时滞对政府财政政策运用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有关的政策调整制定出来以后,国民经济形势实际上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致使推行调整后的政策失去意义。二是虽然国民经济形势实际上已经发生了新的变化,但是政府官员尚未有所察觉,致使继续推行调整后的经济政策,反而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三是在缺乏微调系统情况下,国民经济形势的变化使得政府确定政策剂量变得更加困难。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A.28天

B.29天

C.30天

D.31天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

承包人的索赔流程

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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