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2021-10-02)

发布时间:2021-10-02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共5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不定项。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关于支票的说法中错误的有()。【多选题】

A.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B.支票的种类包括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和划线支票

C.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D.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签发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选项BCD符合题意:本题考核支票。选项B,划线支票仅为普通支票的特殊形式,不包括在支票的种类当中;选项C,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选项D,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

2、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则诉讼时效期间计算适用的情形是()。【单选题】

A.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不受影响,继续计算

B.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

C.已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待障碍消除后重新计算

D.权利人可请求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本题考核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止的,诉讼时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选项ACD不符合题意。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纳税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是()。【单选题】

A.加收税款滞纳金

B.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C.罚款

D.停止发售发票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收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做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

4、甲汽车制造厂,生产销售中低端小汽车,其将自产的小汽车用于下列各项用途, 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有( )。 【多选题】

A.赠送贫困地区

B.奖励本厂职工

C.生产改装高档小汽车

D.本厂广告推广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凡用于其他方面(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5、存款人只能在注册地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单位和个人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6、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人是()。【单选题】

A.总会计师

B.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C.单位分管会计工作领导

D.单位负责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正确:本题考核会计法律制度的概述。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选项ABC错误。

7、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有()。【多选题】

A.对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案件

B.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C.海关处理的案件

D.对国务院税收主管部门发布的新政策有异议的案件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C符合题意;选项BD不符合题意:原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改由知识产权法院管辖(选项B不符合题意);因行政法规、规章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D不符合题意)。

8、王某有两处住房,将其中一套出售给张某,房屋的不含增值税成交价格为570000元,将另一处价值600000元的三室两厅的住房与李某的两处住房交换,王某支付交换房屋差价款不含增值税金额为124000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王某上述行为应缴纳契税( )元。 【单选题】

A.3720

B.18000

C.20820

D.2172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1)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王某出售给张某的房屋,应由张某缴纳契税。(2)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的,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王某)缴纳契税。(3)王某应缴纳契税=124000×3%=3720(元)。 

9、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作为征税对象。()【判断题】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作为征税对象。

10、纳税人将自产的高档美白精华移送连续生产高档粉饼,移送时应当缴纳消费税。 ( )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移送环节不缴纳消费税。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企业扩建生产线,其原价1000万元已提折旧300万元,扩建实际支出800万元,扩建时处理废料变价收入10万元,改扩建后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为1600万元,该生产线扩建后新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1400

B.1490

C.1790

D.1610

正确答案:B
1000-300+800-10=1490(万元)

某企业发出材料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核算,1月初某种材料库存60件,每件1000元,1月又购进两批,第一批200件,单价960元,第二批100件,每件980元,1月没有发出该种材料,2月5日发出该种材料100件,那么发出材料的成本为( )。

A.100000

B.98400

C.96000

D.97222

正确答案:B
该单位采用的是先进先出法,所以发出材料的成本为(60×1000+40×960)=98400(元)

A、B、C、D四人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A、B、C每人以现金15万元或相当于15万元价值的实物出资,D以劳务作价15万元出资;A、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A、D签订10万元以上买卖合同时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分配及风险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后,A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星华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合伙企业未依合同约定交货,星华公司向合伙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同时得知该合同的签订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以合同不成立为拒绝了星华公司的赔偿要求。 C在与李某交往中发生了债务,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C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在执行时,A、B、D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于是法院便将C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执行给了李某,C提出退出合伙企业。在此之前由于A、D经营管理不善,已给合伙企业造成巨额债务。之后,由于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只有45万元,而债务达9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⑴A、B、C、D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⑵合伙企业是否可以拒绝华星公司的赔偿要求?为什么?

⑶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后,C是否应退伙?李某是否为新的合伙人?为什么?

⑷对于债权人提起诉讼,合伙企业及合伙人应怎样清偿?

⑸C是否还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为什么? ⑹李某是否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

正确答案:
⑴A、B、C、D的出资方式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⑵合伙企业不得拒绝星华公司的赔偿要求。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合伙企业对A和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一定内部限制,即签订买卖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在A以合伙企业名义与星华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星华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故该买卖合同有效,合伙企业不得以内部限制为由拒绝星华公司的赔偿要求。  ⑶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C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C属于当然退伙。 
李某属于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个别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其他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则债权人因取得该财产份额而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本案中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放弃了优先受让权,故李某成为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 
⑷合伙企业对于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案中该合伙企业的财产只有45万,而债务达90万,故其不足清偿部分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各合伙人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合伙债务,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本案中合伙人没有约定风险分担比例,所以应平均分担。 
⑸C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退伙前的债务负连带责任,C虽然退伙,但由于该债务发生在其退伙前,所以C仍应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⑹李某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因为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入伙人对其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李某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应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的,视为( )。

A.放弃继承

B.丧失继承权

C.转继承权

D.接受继承

正确答案:D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没有作出放弃或接受继承表示时,视为接受继承。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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