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章节练习(2021-05-15)

发布时间:2021-05-15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共5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不定项。小编为您整理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根据关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下列关于成交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在货物成交过程中,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应计入成交价格

B.在货物成交过程中,进口人在成交价格外另支付给卖方的佣金,应计入成交价格

C.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计入成交价格

D.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交货的罚款,可以从成交价格中扣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正确:本题考核关税完税价格的相关规定。(1)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不得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选项A错误)(2)卖方付给进口人的正常回扣,应从成交价格中扣除;(选项C错误)(3)卖方违反合同规定延期交货的罚款,卖方在货价中冲减时,罚款不能从成交价格中扣除。(选项D错误)

2、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着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 ()【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本题考核关税中滑准税的概念。

3、某矿业公司开采销售应税矿产品,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则该公司计征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是()。【单选题】

A.实际产量

B.发货数量

C.计划产量

D.销售数量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正确:本题考核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4、根据烟叶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烟叶税的纳税人的有()。【多选题】

A.种植烟叶的农民

B.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C.接受烟草公司委托收购烟叶的单位

D.抽烟的烟民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选项BC符合题意:本题考核烟叶税的纳税人。烟叶税是向收购烟叶产品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

5、资源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单选题】

A.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B.应税产品开采的当天

C.应税产品投入使用的当天

D.应税产品全部使用完毕的当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本题考核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省会计管理机关对所属的东源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法》的执法检查,东源公司的企业形式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检查中,管理机关遇到以下问题:

(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

(2)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学历为工学学士,专业技术职称为助理会计师,从事会计工作时间近2年。

(3)公司个别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未能客观公正地记录反映会计业务的客观事实,并违反规定,未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将本单位的商业秘密私自提供他人牟利。

(4)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蒹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

要求: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分析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和事实中,哪些方面不符合《会计法》的颊定?

正确答案:
【答案】(1)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因为中外合资企业适用我国的法律。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2)会计机构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达不到要求。法律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中级以上的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或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3)个别会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未能坚持客观公正和保守秘密的基本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4)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有单位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2001年3月10日,万宁公司与兴隆啤酒厂签订了买卖啤酒的合同。合同约定:万宁公司在4月30日前支付2万元预付款:兴隆啤酒厂在7月10日交货。4月5日,兴隆啤酒厂突发火灾,设备、原料大部分被烧毁,严重影响了履行债务的能力。万宁公司闻讯后,认为兴隆啤酒厂极有可能丧失履行合同的能力,于是通知兴隆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不再支付预付款,后经兴隆啤酒厂交涉,万宁公司同意由振明公司为兴隆啤酒厂作一般保证,万宁公司按期向兴隆啤酒厂支付预付款,合同仍继续履行。7月10日,兴隆啤酒厂未交货。万宁公司要求兴隆啤酒厂返还预付款,赔偿万宁公司经济损失。兴隆啤酒厂拒绝了万宁公司的要求。随后,万宁公司要求振明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但振明公司也拒绝了万宁公司的要求。8月25日,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万宁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兴隆啤酒厂和振明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经法院查明,由于兴隆啤酒厂违约,万宁公司除2万元预付款没有收回外,还发生经济损失3万元;法院同时查明,万宁公司尚欠兴隆啤酒厂设备款5万元。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同意将债务相互抵销。

要求: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万宁公司单方面通知兴隆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振明公司拒绝万宁公司要求其为兴隆啤酒厂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万宁公司与兴隆啤酒厂的债务能否相互抵销?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万宁公司单方面通知兴隆啤酒厂中止履行合同合法。因为,《合同法》规定,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兴隆啤酒厂突发火灾,设备、原料大部分被烧毁,严重影响了履行债务的能力。因此,万宁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 
(2)振明公司拒绝万宁公司要求其为兴隆啤酒厂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依据《担保法》的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的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示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万宁公司应先找兴隆啤酒厂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3)万宁公司与兴隆啤酒厂的债务可以相互抵销。因为,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征收资源税。 (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资源税的征收规定。根据规定,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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