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章节练习(2020-04-09)

发布时间:2020-04-09


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共39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判断题和综合题(主观)和计算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十八章 政府会计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的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进行计量。()【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此题表述正确。选项B不符合题意。

2、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处置包括()。【多选题】

A.转让

B.无偿调出

C.对外捐赠

D.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事业单位事业带来服务潜能或经济利益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BCD均正确。

3、事业单位会计应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的基础。()【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B符合题意:事业单位会计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对经营性收支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选项A不符合题意。

4、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应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在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入账。()【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本题考核的是“无形资产的核算”选项B不符合题意。

5、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债券投资)账面余额应与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面余额相等。()【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符合题意:此题表述正确。选项B不符合题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普通股股东权利的是( )。

A.公司管理权

B.分享盈余权

C.优先认股权

D.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权

正确答案:D
解析:普通股股东的权利有:公司管理权、收益分享权、股份转让权、优先认股权和剩余财产要求权。优先分配剩余财产权属于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2001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2001年 8月,乙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正确答案:A
解析: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即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民法通则》又规定:如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可中止诉讼时效。但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在诉讼期间出差遇险虽属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但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至最后6个月时法定事由已消失,不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止。

A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设立。股东会决定,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由大股东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监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2006年1月16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一次性从B公司购入商品1000件,每件价格0.23万元。B公司分别于2月10日和3月10日分两次向公司供货,数量分别为800件和200件。每次货到后3日内,以货币付清全部货款。该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的合同专用章。1月17日,双方补签一份担保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于1月30日前一次性向B公司预付定金40万元。1月20日,A公司财务科开出转账支票,出纳在开具转账支票时,其他绝对记载事项填列齐全,但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两项不填,决定授权B公司补记,金额为40万。1月28日将该支票交付B公司。2月10日,B公司按合同约定向A公司发贷共800件,并为此支付运费10万元。A公司收贷后提出以下异议:

(1)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签订该项合同时,超越了权限。股东会决议规定:公司每笔超过100万元的经营业务均应由股东会讨论通过后方能实施,与B公司的合同,甲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事先未向股东会提请讨论,故合同无效,责任应由甲个人承担。

(2)该合同预付的定金数额不符合《合同法》规定,故担保无效。B公司应退回定金。

(3)货物公司可以收下,但公司拒绝付款。

(4)发生的运费部分,事先在合同中未规定由哪一方承担,故公司拒绝支付。以上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无结果,B公司决定暂停按期向对方发第二批货物,并就A公司提出的有关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以上的情况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否合法?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监事是否合法?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合法?分别说明理由。

(2)B公司能否对预付定金的转账支票补记金额?说明理由。

(3)A公司与B公司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4)定金合同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5)定金合同从何时生效?说明理由。

(6)如双方无法达成补充协议,运费应由谁承担?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①A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 
②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监事不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③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合法。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B公司可以对转账支票的金额进行补记。根据《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3)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同法》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签订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4)定金合同有效。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在本案中,双方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于1月30日交付定金,合同标的额为230万元,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低于主合向、标的额的20%,是符合规定的。
(5)定金合同从1月28日生效。根据《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6)运费由B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规定,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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