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模拟试题(2022-01-25)

发布时间:2022-01-25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精选模拟习题10道,附答案解析,供您考前自测提升!


1、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中特定对象转让股份限制的描述中,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有( )。【多选题】

A.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B.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C.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特定对象转让限制。根据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1)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2)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3)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

2、下列事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多选题】

A.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B.审核批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C.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D.审议批准对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独立董事。中国证监会在15个工作日内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3、甲、乙各出资10万元共同购买机械设备一套,双方约定轮流使用,每次时间为半年。甲在使用设备期间,向善意的丙借款15万元,并将该设备交付给丙设定质押担保。甲无力还款,丙行使了质权,从而引发纠纷。下列关于纠纷解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甲无权处分,但丙仍应取得质权

B.甲无权处分,故丙无权主张质权

C.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D.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要求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不但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也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押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

4、甲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付款人A银行已经表示承兑,乙公司取得票据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票据到期后,丙公司依法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有权向( )进行追索。【多选题】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丁公司

D.A银行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均为被追索人。

5、根据法律规定,下列不得担任保证人的有( )。【多选题】

A.中学

B.公司经理

C.公司财务部

D.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分公司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担任保证人;选项B不正确:自然人,可以担任保证人;选项C正确:公司的职能部门,不能担任保证人;选项D不正确:分支机构经书面授权的,可以担任保证人。

6、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单选题】

A.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

B.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足

C.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D.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票据抗辩的种类。(1)根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如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也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因此选项A正确。

7、关于公司合并、分立的下列各项论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多选题】

A.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乙公司被合并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甲公司清偿

B.甲公司吸收合并了乙公司,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就乙公司原资产管理人隐瞒的公司债务起诉甲,则甲应当承担清偿义务

C.公司分立前的债务,除与债权人另有约定外,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债务

D.分立的公司承担了分立前债务的连带责任后,互相之间对该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司分立、合并的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合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合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合并方才承担民事责任;如债权人在公告期间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合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选项错误。法律规定,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因此D选项错误。

8、下列有关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联系和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B.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C.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效力与无效民事行为一样,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D.可撤销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后,其法律后果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欠缺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选项B不正确: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选项CD正确: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一经撤销,自始无效,因此,如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则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9、我国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的模式是( )。【单选题】

A.直接诉讼模式

B.行政执法模式

C.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并行的“双轨制”模式

D.行政诉讼模式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的实施机制。我国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采用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并行的“双轨制”模式。

10、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多选题】

A.甲、乙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丙、丁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B.甲、乙、丙、丁均不得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乙、丙、丁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均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甲、乙、丙、丁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1)选项A: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2)选项B: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事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非合伙协议事先“明确禁止”;(3)选项C:普通合伙人的出质必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一般情况下可以出质,除非合伙协议事先“另有约定”;(4)选项D:普通合伙人对外转让财产份额时,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未约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交易或事项中,属于利得的有( )。

A.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单位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B.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其他综合收益时,投资单位按其份额所确定的金额
C. 因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在合并报表中调整的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与按新增持股比例应享有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D.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因付出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被合并方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的差额
答案:A,B
解析:
选项 A,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属于利得;选项 B,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属于利得;选项 C、D,属于权益性交易,不属于利得。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100万元,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为5万元,审计工作底稿中与函证程序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审计项目组在寄发询证函前,将部分被询证方的名称、地址与甲公司持有的合同及发票中的对应信息进行了核对。
2.甲公司应付账款年末余额为550万元。审计项目组认为应付账款存在低估风险,选取了年末余额合计为480万元的两家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未发现差异。
3.审计项目组成员跟随甲公司出纳到乙银行实施函证。出纳到柜台办理相关事宜,审计项目组成员在等候区等候。
4.客户丙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回函金额90万元,因差异金额高于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审计项目组据此提出了审计调整建议。
5.客户丁公司回函邮戳显示发函地址与甲公司提供的地址不一致。甲公司财务人员解释是由于丁公司有多处办公地址所致。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解释合理,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这一情况。
6.客户戊公司为海外公司。审计项目组收到戊公司境内关联公司代为寄发的询证函回函,未发现差异,结果满意。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第(6)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
恰当。
(2)
不恰当。仅选取大金额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不能应对低估风险/还应选取小额或零余额账户。
(3)
不恰当。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当观察函证的处理过程/审计项目组成员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
(4)
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应当调查不符事项,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5)
不恰当。审计项目组应当对该情况进行核实/口头解释证据不充分,还应实施其他审计程序/直接与丁公司联系核实/前往丁公司办公地点进行验证。
(6)
不恰当。未直接取得回函影响回函的可靠性/应取得戊公司直接寄发的询证函。
【真题新解】
(1)
恰当。[为使函证程序能有效地实施,在询证函发出前,注册会计师需要恰当地设计询证函,并对询证函上的各项资料进行充分核对,注意事项可能包括是否已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进行核对,以确保询证函中的名称、地址等内容的准确性。]
(2)
不恰当。对于低估风险,错报的账面金额可能很小甚至为零,不能仅选取大金额主要供应商实施函证,小额或零余额账户也应当进行函证。
(3)
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函证的全过程保持控制。如果注册会计师跟函时有被审计单位员工的陪伴,注册会计师需要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对询证函的控制,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和被询证者之间串通舞弊的风险保持警觉。
(4)
不恰当。对于回函中的不符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错报。本事项中虽然差异额较低,但审计项目组也应当对其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表明存在错报。
(5)
不恰当。回函邮戳显示发函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可以进一步与被审计单位持有的其他文件进行核对或亲自前往被询证者进行核实等,即审计项目组不能只听信被审计单位的解释,还应当对该情况进行核实。
(6)
不恰当。该询证函回函并非由被询证者直接寄回会计师事务所,会影响回函的可靠性。注册会计师应取得戊公司直接寄发的询证函。

在股东投资资本不变的情况下,下列各项中能够体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目标的是()。

A.利润最大化
B.每股收益最大化
C.每股股价最大化
D.企业价值最大化
答案:C
解析:
在股东投资资本不变的情况下,股价上升可以反映股东财富的增加,股价下跌可以反映股东财富的减损。因此,每股股价最大化能够体现股东财富最大化这一财务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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