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2021-08-09)

发布时间:2021-08-09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为您整理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5道练习题,附答案解析,供您备考练习。


1、甲公司与乙公司交易中获金额为100万元的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乙公司,付款人为丙公司,汇票上有丁、戊两公司的保证签章,其中丁公司保证80万元,戊公司保证20万元。后丙公司拒绝承兑该汇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多选题】

A.甲公司在被拒绝承兑时可以向乙公司追索100万元

B.甲公司在被拒绝承兑时只能依据与乙公司的交易合同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只能分别向丁公司追索80万元、向戊公司追索20万元

D.丁公司和戊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汇票背书行为无效的有( )。【多选题】

A.附有条件的背书

B.只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进行转让的背书

C.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

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其后手又进行背书转让的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1)选项A: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但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2)选项BC: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3)选项D: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该背书有效,但原背书人对其直接被背书人以后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一切当事人,不负担保责任。

3、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有()。【多选题】

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C.丁公司被宣告破产

D.丁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4、2011年3月1日,甲公司签发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该票据不需要提示承兑

B.该票据应当于2011年3月11日前提示承兑

C.该票据应当于2011年4月11日前提示承兑

D.该票据应当于2011年4月11日前提示付款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1)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到期日(2011年4月1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2)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自到期日(2011年4月1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5、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涉外票据的票据行为中,适用出票地法律的事项有()。【多选题】

A.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

B.票据的提示期限

C.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

D.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在涉外票据中,汇票、本票、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票据的提示期限和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因此本题应选AC。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注册会计师采用货币单元抽样法,对ABC公司应收账款项目实施检查,通过函证方式确定应收账款的存在认定。2019年12月31日,ABC公司应收账款账户共有238个,账面总金额是15000万元,其中有8个单个重大项目,账面金额合计为4500万元。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作出下列处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对8个单个重大项目,因其重要性,实施了100%检查;
(2)A注册会计师定义的抽样单元是应收账款明细账上的每一笔记录;
(3)当预计总体错报金额增加时,A注册会计师认为使用货币单元抽样可以设置比传统变量抽样更小的样本规模。
(4)A注册会计师根据确定的可接受的误受风险10%、可容忍错报630万元、预计总体错报189万元,确认的样本量为109;
(5)A注册会计师对选取的样本进行逐一函证后,将错报汇总如下表所示(单个重大项目未发现错报):


要求:
(1)针对上述第(1)至(4)项,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判断A注册会计师的处理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2)针对上述第(5)项,计算总体错报上限填列下表,并分析抽样结论。

答案:
解析:
针对要求(1)
事项(1)恰当。
事项(2)不恰当。采用货币单元抽样法,应以货币单元作为抽样单元;
事项(3)不恰当。当预计总体错报的金额增加时,货币单元抽样所需的样本规模也会增加,这种情况下,货币单元抽样的样本规模可能大于传统变量抽样所需的样本规模。
事项(4)不恰当。根据确定的可接受的误受风险、可容忍错报和预计总体错报,判断可容忍错报与总体账面金额之比为6%[630/(15000-4500)],预计总体错报与可容忍错报之比为30%(189/630),确定的样本量为73。
针对要求(2)
①计算总体错报上限

②总体错报上限小于可容忍错报,样本结果支持应收账款账面金额。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中与负债审计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针对采购与付款业务循环,甲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A注册会计师拟对其执行控制测试以减少实质性程序的数量,因此运用审计抽样时,在考虑可容忍偏差率、可接受的信赖过度风险、总体变异性以及预计总体偏差率等的基础上确定了控制测试的样本规模。
  (2)A注册会计师使用了有别于管理层的假设对预计负债作出的点估计与管理层的点估计存在差异,且有审计证据支持自己的点估计,考虑到管理层使用的假设同样有效,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差异不构成错报。
  (3)针对应付账款项目,在2016年审计业务执行时经过了解后认为该内部控制值得信赖,并执行了控制测试,该内部控制自上次测试后未发生变化,且不属于旨在减轻特别风险的控制,A注册会计师决定今年不再对其执行控制测试。
  (4)A注册会计师从甲公司提供的供应商清单中选取项目对应付账款进行函证,以期获取应付账款完整性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A注册会计师在对一笔大额长期应付款获取审计证据时,考虑到在2017年已经针对该笔应付款项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且该长期应付款在本期未发生变化,于是拟在2018年直接利用以前年度获取的审计证据,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不恰当。在控制测试中影响样本规模的因素中不包括总体变异性,因此在确定样本规模时,无需考虑总体变异性。
  (2)不恰当。当审计证据支持点估计时,注册会计师的点估计与管理层的点估计之间的差异构成错报。
  (3)恰当。
  (4)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甲公司提供的供应商清单的完整性。
  (5)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本期实施审计程序,以确定这些审计证据是否具有持续相关性。

(2010年)ABC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新成立的事务所,最近制定了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有关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规定,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前三位的高级经理晋级为合伙人,连续三年业务收入额排名后三位的合伙人降级为高级经理。

(2)内部业务检查制度规定,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选取已完成业务进行检查,如果事务所当年接受相关部门的外部检查,则当年暂停对所有业务的内部检查。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规定,除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外,其他需要实施质量控制复核的审计业务由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4)工作底稿保管制度规定,推行业务档案电子化,将纸质工作底稿经电子扫描后,存为业务电子档案,同时销毁纸质工作底稿。

(5)独立性政策规定,每年需要保持独立性的人员提供关于独立性要求的培训,并要求高级经理以上(含高级经理)的人员每年签署遵守独立性要求的书面确认函。

(6)分所管理制度规定,分所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要求:

针对上述(1)至(6)项,分别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制度是否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合伙人考核和晋升制度不符合规定。依据质量控制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和程序。
(2)内部业务检查制度不符合规定。依据质量控制准则规定,在确定检查范围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内部业务检查。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制度不符合规定。依据质量控制准则规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指派未参与该项目的人员担任,而不应由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执行。
(4)工作底稿保管制度不符合规定。依据质量控制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规定的保存期限保存纸质工作底稿。
(5)独立性政策不符合规定。依据质量控制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6)分所管理制度不符合规定。依据质量控制准则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统一的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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