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20-05-24)
发布时间:2020-05-24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上市公司在发生可能对股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立即披露该事件并向交易所报告,以下属于此类事件的是( )。【单选题】
A.公司1/5监事发生变动
B.公司董事发生变动
C.股东刘洪所持公司4%股份被人民法院冻结
D.持有公司2%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发生较大变化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公司的1/3以上监事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应提交临时报告,选项A是1/5监事,因此不属于重大事件。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冻结,属于重大事件,选项C股东所持股份不足5%,不属于重大事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有股份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选项D股东所持股份不足5%,不属于重大事件。
2、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人的行为的是( )。【单选题】
A.刘某死亡
B.陈某签发了一张10万元的支票
C.邓某完成某小说的写作
D.黄某的侵权行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人的出生与死亡,属于事件;选项B陈某签发了一章10万元的支票属于法律行为;选项C和D邓某完成某小说的写作以及黄某的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3、在涉外票据中,以下适用出票地法律的事项有( )。【多选题】
A.汇票、本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
B.票据的提示期限
C.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
D.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在涉外票据中,票据的提示期限、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所以B、C选项错误。
4、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人的行为范围的是()。【单选题】
A.地震
B.战争
C.骗税
D.水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事实中行为的概念。行为是以经济法主体意志为转移的,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本题只有C选项的行为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5、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单选题】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正确: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公司进口一台设备,海关于2010年3月1日填发税款缴款书,但公司迟至3月30日才缴纳200万元的关税。海关应加收的关税滞纳金为( )万元。
A.1.5
B.1.4
C.2.2
D.2.6
[答案]A
[解析]应该在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的15日内缴纳税款,对于逾期的,按日征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所以,滞纳金=200×0.05%×(30-15)=1.5(万元)
(1)每月工资收入15000元。
(2)5月份出版了一本书稿,获得稿酬15000元,后因出版社添加印数,当月获得追加稿酬5000元。
(3)9月份,教师节期间获得全国教学名师奖,获得教育部颁发的资金50000元。
(4)10月份取得5年期国债利息收入8700元,一年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00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500元。
(5)11月份因持有两年前购买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取得该公司年中股票分红所得2000元,随后将该股票卖出,获得股票转让所得50000元。
(6)12月份应A公司邀请给公司财务人员培训,取得收入30000元,但A公司未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相关资料:张教授综合所得的全年各项扣除为108000元,平均每月为9000元。除上述收入外,张教授无其他收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题(1):计算单位在支付张教授的工资时,全年一共预扣预缴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问题(2):张教授5月份稿酬所得出版社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3):9月份张教授获得全国教学名师奖金是否需要纳税,说明理由。如需要,计算其应纳税额。
问题(4):10月份张教授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纳税,如需要,计算其应纳税额。
问题(5):11月份张教授所得股息和股票转让所得是否需要纳税,说明理由,计算其应纳税额。
问题(6):回答A公司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应对该项纳税事项如何进行处理?
问题(7):2019年年度终了,张教授是否应该汇算清缴?为什么?如果需要,应补应退多少个人所得税?
(2)出版社应以一个月支付的稿酬为一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000+5000)×(1-20%)×70%×20%=2240(元)
(3)不需要纳税。
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需要纳税。10月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20%=300(元)
理由:对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不需要纳税。
理由: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的应扣未扣的税款,其应纳税款仍然由纳税人缴纳,扣缴义务人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对A公司的罚款在2600元到15600元之间。
(7)年度终了,张教授需要汇算清缴。因为张教授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而且综合所得的年收入扣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大于6万元,而且张教授所获得的所得中存在应扣未扣税款情况。
张教授综合所得的年应纳税所得额=15000×12+(15000+5000)×56%+30000×80%-9000×12=1072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
应纳税额=107200×10%-2520=8200(元)
张某汇算清缴时应补个人所得税=8200-4680-2240=1280(元)
B.风险是否属于舞弊风险
C.交易的复杂程度
D.控制对相关风险的抵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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