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2021-12-04)

发布时间:2021-12-04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试共42题,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小编每天为您准备了5道每日一练题目(附答案解析),一步一步陪你备考,每一次练习的成功,都会淋漓尽致的反映在分数上。一起加油前行。


1、甲、乙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为出租人,乙为承租人。甲根据乙的选择,向丙购买了1台大型设备,出租给乙使用。乙在该设备安装完毕后,发现不能正常运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多选题】

A.甲、乙、丙可以约定,乙直接向丙索赔

B.甲不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C.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D.租赁期满后由乙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1)选项A: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约定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2)选项BC: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3)选项D: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当事人的签章不符合法律规定会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单选题】

A.承兑人的签章

B.出票人的签章

C.保证人的签章

D.背书人的签章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1)选项AC: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而非票据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2)选项D: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而非票据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3、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形是()。【单选题】

A.合伙人因决策失误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B.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可以对该合伙人进行除名,但不一定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例如4个合伙人设立合伙企业,某一个合伙人被除名,谈不上合伙企业的解散)。

4、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实际损失15万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单选题】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尽管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但并未超过实际损失的30%,不能减少,应当按照约定来履行,甲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之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5、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涉外票据付款行为适用的法律是( )。【单选题】

A.出票地法律

B.出票人本国法律

C.付款人本国法律

D.行为地法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注册会计师的下列行为中,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是( )。

A.承接了主要工作需由事务所外专家完成的业务

B.按服务成果的大小进行收费

C.不以个人名义承接一切业务

D.对自己的能力进行广告宣传

正确答案:C
解析:A相当于承接了自身不能胜任的业务;B直接违反了注册会计师对委托单位的责任;D直接违反了注册会计师的“其他责任”。C的做法虽然“谨慎过度”——事实上,可以个人名义承接会计服务业务,但这样做并不违反任何职业道德的规定。

下列有关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应用控制和公司层面信息技术控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信息技术一般控制是应用控制和公司层面信息技术控制的基础
B.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为低水平时,如果计划依赖自动应用控制,可以对其直接测试,而无需对信息技术的一般控制进行验证
C.注册会计师执行公司层面信息技术控制审计通常安排在执行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和信息技术应用控制审计之前
D.需要关注的一般控制要素包括完整性、准确性、存在和发生
答案:C
解析:
公司层面信息技术控制是信息技术的整体控制环境,决定了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的风险基调,选项A错误;如果计划依赖自动应用控制、系统生成的信息等,则需要对信息技术的一般控制进行验证,选项B错误;需要关注的应用控制要素包括完整性、准确性、存在和发生,选项D错误。

2018年11月3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已经开始、尚未终结的与甲公司有关的民事诉讼中,应当中止的是( )。

A.股东乙以甲公司董事长决策失误导致公司损失为由,对其提起的诉讼
B.甲公司以拖欠货款为由,对丙公司提起的诉讼
C.债权人丁公司以甲公司股东戊与甲公司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戊直接承担责任的诉讼
D.甲公司以总经理庚违反竞业禁止为由,主张其返还不当利益的诉讼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效力。选项C,债权人丁公司以甲公司与股东人格严重混同为理由,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考虑到公司破产申请已被受理,此时再进行此类清偿,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因此应当中止诉讼。考生仔细品味一下,选项A、B、D,对债务人甲公司来说,此类诉讼会增加公司利益,债权人利益间接受益。因此不应被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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