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这道题为什么是这样计算?我想不明白?

发布时间:2021-12-01


老师,这道题为什么是这样计算?我想不明白?


最佳答案

同学你好,投资金额850,有70%是权益资金金额,所以权益部分需要的金额是850×70%,采用剩余股利分配政策,也就是从利润中拿出权益需要的这部分,剩下的分配,可分配的部分就是1000-850×70%。祝您学习愉快。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下列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的( )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确认纳税主体
B.不予抵扣税款
C.不予开具完税凭证
D.不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E.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答案:C,D,E
解析: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向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选项AB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因此,选项AB应当属于复议前置的范围,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人员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是( )。
 

A.2020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为156天的台湾同胞
B.自2020年7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华侨人员
D.在北京开设小卖部的个体工商户王某
答案:D
解析:
选项A,居住时间为156天,不满足居民个人在境内没有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满183天的判定标准;选项B,需要分2020年7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11日两个纳税年度计算,这两个纳税年度都不符合居民个人的判定标准;选项C,无住所且不居住不属于居民个人。

中国公民赵某,2015年取得收入如下:
1.12月工资、薪金



2.投资所得
(1)将原始价值50万元的股权以10万元转让给女儿,股权公允价值120万元;
(2)取得银行信托理财产品利息4400元,国债利息5410元,单位集资利息收入20000元;
(3)1月份从A股市场购入甲公司股票20000元,乙公司股票50000元。4月从甲公司分得税前股息收入800元,5月从乙公司分得红股3000股,公允价值3.7元/股,票面价值1元/股,12月将甲、乙公司股票转让;
3.其他
(1)交通事故,保险赔偿3000元;
(2)自有住房出租,年租金36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5年赵某取得的租金收入(不考虑其他税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640
B.4800
C.2400
D.5280
答案:A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是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租金收入以一个月内的所得为一次,并且每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需要定额减除800元,如果是2016年5月1日之后收取的租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用到的应该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2015年赵某取得的租金收入(不考虑其他税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6000/12-800)×10%×12=26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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