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报考要求考几门

发布时间:2021-03-12


高级会计师报考要求考几门



最佳答案

要求考一门。《高级会计实务》科目主要考察考生对企业战略与财务战略,企业投资、融资决策与集团资金管理,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企业绩效评价,企业内部控制,企业成本管理,企业并购,金融工具会计,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与内部控制等知识点的掌握。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为一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甲公司在编制20×8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内审部门就20×8年以下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和会计处理提出异议:
(1)20×8 年 6 月 1 日,甲公司购入乙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5%有表决权股份,该股份
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20×8 年 6 月 1 日至 20×9 年 5 月 31 日)。除规定具有限售期的股份外,乙上市公司其他流通股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上市交易。甲公司对乙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甲公司将该项股票投资分类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2)20×8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从上海证劵交易所购入丙公司 20×8 年 1 月 1 日发行的 3年期债券 50 万份。该债券面值总额为 5000 万元,票面年利率为 4.5%,于每年年初支付上一年度债券利息。甲公司购买丙公司债券合计支付了 5122.5 万元(包括交易费用)。因没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将丙公司债券持有至到期,甲公司将该债券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20×7 年 2 月 1 日,甲公司从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丁公司同日发行的 5 年期债券 80 万份,该债券面值总额为 8000 万元,票面年利率为 5%,支付款项为 8010 万元(包括交易费用)。甲公司准备持有至到期,并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将其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甲公司 20×8 年下半年资金周转困难,遂于 20×8 年 9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售了 60万份丁公司债券,出售所得价款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为 5800 万元。出售 60 万份丁公司债券后,甲公司将所持剩余 20 万份丁公司债券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20×8 年 10 月 1 日,甲公司将持有的戊公司债券(甲公司将其初始确认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给庚公司,取得价款 2500 万元已于当日收存银行;同时,甲公司与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 20×8 年 12 月 31 日按 2524 万元的价格回购该债券,该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为 2400万元,假定截至 20×8 年 10 月 1 日其公允价值一直未发生变动。当日,甲公司终止确认了该项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价款 2500 万元与其账面价值 2400 万元之间的差额 100 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5)20×8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发行了 100 万张,面值为 1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取得价款 10000 万元。该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5 年,票面年利率为 4%。每年 12 月 1 日支付上年度利息,每 100 元面值债券可在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后转换为甲公司的 10 股普通股股票。二级市场上不附转换权且其他条件与甲公司该债券相同的公司债券市场年利率为 8%。甲公司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收到的 10000 万元全额确认为应付债券,在 20×8 年年末按照实际利率确认利息费用。
要求:

根据资料(4)和(5),逐项分析、判断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并简要说明理由;
如不正确,还应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答案:
解析:
(4)甲公司出售戊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根据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中,转出方将予回
购的资产与售出的金融资产相同或实质上相同、回购价格固定或是原售价加上合理回报的不应当终止确认所出售的金融资产。
或:不符合金融资产确认的条件。
企业应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或负债)。
正确的会计处理:出售戊公司债券不应终止确认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将收到的价款
2500 万元确认为一项负债(或金融负债、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并确认 24 万元的利息费用(或财务费用)。
(5)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包括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将负债成分和
权益成份进行分拆,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再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体的发行价格扣除负债成份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份的初始确认金额。
正确会计处理:将该债券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实际利率(或 8%)的折现值确认为应付债券,
并在 20×8 年末按实际利率确认利息费用;将发行所得价款 10000 万元减去应付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后的余额确认为资本公积。

某国际快餐连锁公司拟继续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准备在中东地区开设连锁店,对该地区连锁店的经营作出规定,只出售牛肉汉堡、鸡肉汉堡和鱼肉汉堡,不出售猪肉汉堡。
  要求:根据材料指出,该连锁店的经营规定体现了PESTEL分析中的哪项关键要素。

答案:
解析:
社会因素。

B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乙公司是B公司的大股东之一,B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乙公司董事。2016年乙公司要求B公司为其提供500万元的担保。甲会计师事务所在对B公司的该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如下事项:
  ①B公司总经理认为乙公司风险较小,因此签字同意,并上报董事会批准。
  ②B公司董事会要求乙公司以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为反担保,乙公司同意了B公司的要求,双方就此达成一致意见。
  ③双方达成担保意向后,由担保经办部门负责拟定和审核担保合同。
  要求:
  指出资料中的几个事项是否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事项①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理由:公司对外担保前应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出具书面报告。B公司董事会批准前并未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
  同时,企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与关联方存在经济利益或近亲属关系的有关人员在评估与审批环节应当回避。B公司总经理同时兼任乙公司董事,应当回避。
  2.事项②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理由:企业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还应当对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
  3.事项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理由:担保合同的拟定和审核属于不相容职务,由担保经办部门负责拟定和审核担保合同不妥,应由独立于担保经办部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对担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2007 年 1 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推广一项新技术达成如下初步合作意向:甲乙双方共同
投资成立 A 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甲公司以其专用技术出资,出资额经双方协商确定为 750 万元,乙公司以货币出资 250 万元。经咨询律师后,甲乙公司对合作意向进行了调整,形成最终合作方案。
3 月,A 公司注册成立后,总经理王某向董事会提议由其大学同学张某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公司监事。经研究,董事会决定按照王某的提议执行。
8 月,A 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在各地设立营销机构有关事宜。经讨论,初步形成了两种方案:(1)在各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子公司;(2)在各地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销分公司。董事长提出,各地营销机构设立之初很难实现盈利,应在现有政策环境下寻求对公司最有利的方案,采用哪种方案待进一步论证后再行决定。
12 月,A 公司总经理王某授权财务总监张某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后经
王某同意,A 公司与某会计师事务所正式签约。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2007 年 4 月,A公司为某企业提供了借款担保,后因该企业经营失败,导致 A 公司发生担保损失 180 万元,已在所得税前扣除。
2008 年 3 月,A 公司收到当地政府 50 万元补贴作为 A 公司在当地投资的奖励。总经理王某就该补贴的使用方案向董事长建议:将 50 万元补贴作为技术研发专项经费,既增强公司竞争力,又可获得税收优惠。董事长表示该方案比较可行,但这种政府补贴收入是否还要缴税,尚需落实。王某认为,财政拨款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随即决定将 50 万元补贴全额用于研发专项。
要求:

根据公司、税收法律制度有关规定,指出 A 公司行为的不合法之处,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A 公司行为不合法之处:
(1)张某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公司监事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2)公司监事的产生程序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监事应由公司股东会决定,不应由董事会决定。
(3)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
(4)公司将担保损失在所得税前扣除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提供借款担保而发生的担保损失与取得收入无关,因此不得税前扣除。
或:按照税收法律制度规定,担保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5)公司取得的 50 万元补贴不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部明确规定予以免税的外,均应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