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初级会计考试时间定于:8月1日-7日

发布时间:2022-06-25


注意!期待已久的2022年初级会计考试时间终于公布了,河北考试时间为8月1日-8月7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25日-8月7日,考生们届时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23号)要求,结合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情况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现将全省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于8月1日至7日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资格考试)于8月7日举行。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1日至7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8月7日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二、考务日程安排

(一)2022年7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雄安新区改发局,公布2022年度会计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

(二)2022年7月25日-8月7日,初级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022年8月1日-8月7日,高级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三)2022年8月1日-8月7日组织初级资格考试,8月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

(四)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后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

9月30日前完成数据核验及评卷质量抽查后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和“冀时办”手机APP上公布。

三、考试退费

因考试时间调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在2022年7月1日至5日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 http://rygl.hebcz.cn/)申请退还考试费用,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有关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二)考生要按照报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

公告原文链接:http://czt.hebei.gov.cn/root17/zfxx/202206/t20220630_1623234.html

以上就是关于调整河北考区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请考生们仔细阅读,做好考试准备!最后祝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联交易差价可以随时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和弥补亏损。( )

正确答案:×
关联交易差价不能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和弥补亏损,待上市公司清算时处理。

1

应收账款如果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或作为坏账准备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减少。()

正确答案:×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转销坏账的分录为: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和坏账准备都减少,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不变。

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特定的期间内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驳回起诉,否则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该继续审理,该提交的期间为( )。

A.一方起诉的同时

B.人民法院受理后

C.首次开庭前

D.一审判决前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仲裁程序。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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