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2020年初级会计证书发放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7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已经结束,参加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通过的考生一直在关注证书领取的信息,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一下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 宜春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公告如下: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宜春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已到,自公告之日起,相关人员可以到各地财政局领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本报考点报考考生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成绩合格考生(仅初级,中级已审)一律不予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各相关人员请向报考点所在地财政局联系并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2.在宜春市市直报考点报考的成绩合格人员,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到宜春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宜春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中级资格证书需要邮寄的,请与会计科工作人员联系(邮费考生自付)。

3.全市各报考点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考点

领证地址

联系电话

宜春市直

宜春市财政局(宜阳大厦东座624室)

0795-3567089;0795-3562229

樟树市

樟树市财政局会计科

0795-7362685

丰城市

丰城市财政局会计科

0795-6609032

靖安县

靖安县财政局财监股

0795-4661360

奉新县

奉新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4613972

高安市

高安市财政局会计股

0795-5212626

宜丰县

宜丰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2766073

铜鼓县

铜鼓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8722359;18879560334

万载县

万载县财政局综合股

0795-8819030

上高县

上高县财政局会计股

0795-2508191

袁州区

袁州区财政局会计股

0795-3587997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19日

宜春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上是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 宜春考区成绩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公告相关信息的全部内容,每个地区政策要求不同,建议广大考生详细关注当地财政局信息,已经报考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的小伙伴可以提前开始学习了,前期学习基础打好了,后期的学习效率会更高一些,在此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广大考试顺利通过考试!

原文链接:

http://czj.yichun.gov.cn/news-show-587035.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发生的销售折让,如果按规定扣减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应用“红字”冲减“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专栏。( )

正确答案:√
略。

下列税法中属于税收实体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正确答案:AB
税收实体法主要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目、税率、纳税地点等。

企业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后发生的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发生当期的收入,并同时冲减已结转的成本。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只能冲减收入,不能冲减成本。因为折让只是针对价款的折让,销售方结转的成本并不受到影响。

采用成本法核算长规股权投资的情况下,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应当( )。

A.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B.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C.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D.不作处理

正确答案:D
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下,只要被投资单位不宣告现金股利,投资企业原则上不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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