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教材变动情况1-8章

发布时间:2020-03-14


有一天你会明白,善良比聪明更难。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选择。人生,就是一种糊涂,一份模糊,生命中的灿烂,人生中的辉煌,往往不期而遇,尽在偶遇。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心尽力,得到是一种幸运,得不到也是一种幸运。因为尽心,我们总有收获,因为尽力,我们总有进步。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教材变动情况:

总的来说,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经济法基础》这个科目的教材新增了一个《会计法律制度》章节,以前的《经济法基础》的章节一共有七章,而2018年《经济法基础》的章节由2017年的七个章节增加成了八章,新增的章节就是《会计法律制度》。而原来第二章的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被直接调整到了考试大纲的最后一章——第八章的“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同时也对它进行了小幅度的增减。继续在原位置上的考试大纲原有的各个章节,有的变动非常大,也有的只是做了简单的修改。需要注意的是:在新的一年中,关于税的部分,已经将之前所有税率为13%的内容全部改成了11%

人活着要有梦想,但也要学会面对现实。因为现实就摆在我们面前,不容许你选择逃避。生活,是活在现实中,而不是活在梦想里的。梦想是人生的精神支柱,现实是生活的常态。没有梦想,现实将会一片黑暗;没有现实,梦想也只不过是美梦和幻想。梦想只有接上名为现实的地气,才有可能梦想成真。所以小伙伴们,今年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要加油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初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各项中,工业企业应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的有( )。

A.对外销售材料收入

B.出售专利所有权收入

C.处置营业用房净收益

D.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

正确答案:AD
解析:企业实现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租金收入、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等,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选项B和C,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应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中,正确的有 ( )。

A.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B.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C.劳动报酬所得,以纳税义务人实际提供劳务的地点作为所得来源地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取得利息、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正确答案:ABC
【解析】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  (而非取得)利息、股息、红利的企业、机构、组织的所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

纳税人在被查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

正确答案:√
教材P256。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单位私设为会计财簿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不政部门除有权利对该单位予以外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数额的幅度范围的( )。

A.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C.2000元以下2万元以下

D.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D.3000兀以上5万元以下

正确答案:C
私设会计账簿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