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省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公布

发布时间:2019-07-12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中级会计师成绩查询的相关事项。

根据规定,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成绩查询入口:1019日前开通。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1019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地区市县考试管理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各市县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并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并转发相关市县管理机构,再由各市县考试管理机构反馈给当事人。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中级会计师成绩查询的相关事项。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国《价格法》所指的价格包括在我国境内( )。

A.有形产品价格

B.无形资产价格

C.有偿服务收费

D.员工工资

正确答案:ABC

甲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

甲企业是乙企业向银行借款的保证人,银行在得知甲企业破产情况后。决定将其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受偿。丙企业是甲企业的债权人,丙企业由于担心自己的债权得不到全额清偿,一再要求甲企业以部分财产偿还所欠丙企业的未到期债务,甲企业同意了丙企业的要求,并进行了清偿。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能否将其担保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请受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

1)银行可以将其担保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请受偿。依据规定,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而免除。债权人在得知保证人破产的情况后,享有是否将其担保债权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受偿的选择权。


2007年6月,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了某有限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该企业由甲、乙两个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丙是一国有独资公司,系该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2)甲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精湛的个人技术作为出资,折合人民币10万元;

(3)由于乙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于是在合伙协议中约定,该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有限合伙人乙负责执行。

(4)合伙企业的三位合伙人共同召开会议,讨论丁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到合伙企业中来,决议的结果是甲、乙两位合伙人同意丁的加入,于是该合伙企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可了丁加入该合伙企业的行为。并规定:丁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有限合伙人甲突发车祸成为植物人,于是该合伙企业决议将其视为退伙对待。责令甲退出该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该合伙企业的组成人员是否合法?为什么?

(2)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甲可否以劳务作为出资?为什么?

(3)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乙能否充当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执行人?为什么?

(4)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丁入伙是否符合入伙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丁承担合伙企业责任的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6)根据本题要点(5)所述内容,合伙企业责令甲退出该合伙企业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按照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因此,题目中该合伙企业的人数合法,但是由丙这一国有独资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是不合法的。
(2)《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3)《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因此,题目中由有限合伙人乙来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是不合法的。
(4)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因此,题目中只有甲乙两人同意,而丙未同意的情形导致丁不能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5)丁承担合伙企业责任的方式也不合法,因为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区别于普通的合伙企业的。
(6)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因此,本案中,甲虽然成为了植物人,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但是由于有限合伙企业本身的特殊性所在,导致甲并不必然丧失合伙人资格,即甲仍可以担任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亿元,该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 )。

A.1亿元

B.1.2亿元

C.1.5亿元

D.2亿元

正确答案:A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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