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1年中级会计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中级会计考试越来越近,现在因为新冠病毒影响各个地区都出台不同的防控要求,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重庆地区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

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重庆考区)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财政部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考试组织实施和疫情防控“双安全”,现就我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能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2、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

3、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的人员。

4、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

5、考前测量及复测体温仍在37.3℃及以上的人员。

二、考生需通过以下防疫检查方可入场

1、当日更新的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当日更新的防疫健康码绿码。

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温检测低于37.3℃。

5、提交经本人签名确认的《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重庆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提倡所有考生提前做好疫苗接种,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慎终如始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考前不去中、高风险地区,避免或减少出差,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2、按照重庆市现行疫情防控要求,对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低风险区来渝返渝人员,施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4天各1次核酸检测)。14天健康监测期间,要求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对高、中风险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渝返渝人员和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市来渝返渝人员,施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聚餐,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3、考生务必提前14天完成本人“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考前要安排合理的时间完成核酸检测,确保考试当天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检测报告时间和进考点时间计算。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避免影响参加考试。提前在重庆市财政局公众网“会计之家”栏目“会计专业考试”下载并打印《健康承诺书》。考生对《健康承诺书》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场,进出考点、考场和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佩戴具有有效防护作用的医用外科或N95等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方可摘除口罩。入场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按要求有序入场。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护距离。

5、进入考场时,考生需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考生仅凭电子身份证书不能参加考试)、纸质准考证和本通知第二条中所列1至5项要求,方可入场考试。如体温测量超过37.3℃的,应按要求现场接受复测,专业医护人员诊断正常后方可入场考试。

6、进入考场后,考生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需由监考老师拍照保存。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就座并按考试要求接受检查,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持续咳嗽、发热等异常状况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7、考试当天考生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间距。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坚持佩戴口罩,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聚集或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考点不备车位,接送车辆须尽快驶离,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8、考生应提供真实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凡弄虚作假,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处理,并视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追究责任。

9、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考前关注重庆市财政局公众网和重庆市会计学会微信公众号,及时获知有关考试信息及疫情防控要求及其变化。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我市及所在地区、考点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以上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的关于重庆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相关内容,每个地区实际情况不同,具体要关注当地财政局最新资讯,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避免因疫情防控要求没有达到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原文链接:

http://czj.cq.gov.cn/bsfw_268/hjzj/xxfb_31627/202108/t20210817_9590828.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中级会计职称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境内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0万元(业务招待费80万元),该企业2010年税前可以扣除业务招待费用为( )万元。

A.80

B.48

C.25

D.26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5000?5‰=25(万元)80?60%=48(万元),可以扣除25万元。

自然人A、B及c有限责任公司(C有限责任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

拟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其制定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有限责任公司拟注册资本。8万元,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为2万元。

(2)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公司连续3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又连续3年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在讨论公司章程时,A股东认为,C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有限责任公司在消除了设立障碍后,于2006年3月10日成立。公司成立后,2006年10月10日董事A将乙公司与本公司交易的佣金据为己有,在代理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损失,股东B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以下问题:

(1)甲公司章程关于首次出资的约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章程中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股权回购的规定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A股东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5)股东B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章程关于首次出资的约定不合法。《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甲公司章程中首次出资金额为2万元,虽然达到了注册资本的20%,但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
(2)甲公司章程中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甲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股权回购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该公司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4)A股东的观点不正确。公司法只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C公司可以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5)股东B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l%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出租人的角度来看,杠杆租赁与其他租赁形式并无区别。 ( )

正确答案:×
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杠杆租赁与其他租赁形式并无区别,同样是按合同规定,在基本租赁期内定期支付定额租金,取得资产的使用权。但对出租人却不同,杠杆租赁中出租人只出购买资产所需的部分资金作为自己的投资,另外以该资产作为担保向资金出借者借入其余资金。在杠杆租赁中,出租人既是出租人又是贷款人。

某租赁公司将一台大型发电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B企业。最低租赁付款额为7200万元,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为6075万元,租赁开始日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5625万元,则B企业在租赁期开始日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的金额为( )万元。

A.450

B.1575

C.1125

D.0

正确答案:B
【解析】租赁期开始日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的金额=7200-5625=1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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