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高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有变化吗,看完就知道!

发布时间:2020-01-16


考生朋友们,2020年高级会计报名时间即将要发布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报名呢?如果你还不知道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不要着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已经为大家提前准备了考试指南,供大家查阅!

河北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已经开始,2020河北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310日至33117:00

2020年河北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一、河北高级会计师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河北高级会计师报名具体条件:

高级资格。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会计从业证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从事会计行业人员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下面是高级会计师报考注意事项,为大家提供参考。

1.工作年限: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专科、本科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报考当年年底);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2.学历要求:

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9月12日(考试截止日,此类新报名考生需在912日(含)前取得相关学历)。

3.具体情形按如下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持有学历均为全日制学历。取得全日制学历在前、会计从业资格在后的,应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在前、全日制学历(在职人员取得全日制硕士除外)在后的,应自取得学历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醒大家,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学习高级会计考试内容时要勤动脑思考,及时调整,保证备考方向和学习方法的正确性。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公司主要从事水利电力工程及基础设施工程承包业务。组织架构为“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拥有6家分公司、100余个项目部。预算编制时,甲公司要求各分公司对每个项目部均单独编制项目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预算,再逐级汇总至公司总部。
  要求:根据资料,指出甲公司采用了哪种预算编制方法,并说明该种方法的主要适用条件。

答案:
解析:
编制方法:项目预算法。
  适用条件: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以及一些提供长期服务的企业。

甲公司发行了一项年利率为8%、无固定还款期限、可自主决定是否支付利息的不可累积永续债。同时指定了以下两类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
(1)该永续债嵌入了一项看涨期权,允许甲公司在发行第5年及之后以面值回购该永续债。
(2)如果甲公司在第5年末没有回购该永续债,则之后的票息率增加至11%(通常称为“票息递增”特征)。
(3)该永续债票息在甲公司向其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时必须支付(即“股利推动机制”)。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甲公司发行该永续债之前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
合同条款二:
当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应付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或任何金融机构贷款的本金或利息时,发行人立即启动投资者保护机制(实务中有时将此类保护条款称为“交叉保护”),即主承销商于20个工作日内召开永续债持有人会议。永续债持有人有权对如下处理方案进行表决:
(1)无条件豁免违反约定;
(2)有条件豁免违反约定,即如果发行人采取了补救方案(如增加担保),并在30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的,则豁免违反约定。
如上述豁免的方案经表决生效,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如上述方案未获表决通过,则永续债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日立即到期应付。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根据合同条款一、合同条款二分别判断甲公司发行永续债应分类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根据合同条款一,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权益工具。
理由:根据合同条款一,尽管甲公司多年来均支付普通股股利,但由于甲公司能够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进而影响永续债利息的支付,对甲公司而言,该永续债并未形成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尽管甲公司有可能在第5年末行使回购权,但是甲公司并没有回购的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其他情形导致该工具被分类为金融负债,则该永续债应整体被分类为权益工具。同时,虽然合同中存在利率跳升安排,但该安排也不构成企业无法避免的支付义务。
2.根据合同条款二,该金融工具应分类为金融负债。
理由:首先,因为受市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等因素,能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到期的债务不在甲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即其无法控制是否会对债务产生违约;其次,当甲公司对债务产生违约时,其无法控制持有人大会是否会通过上述豁免的方案。而当持有人大会决定不豁免时,永续债本息就到期应付。因此,甲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该永续债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应当被分类为金融负债而非权益工具。

甲单位为中央级环保事业单位,关于甲单位准备编制的2014年度“一上”预算草案,财务处李某建议将实施“营改增”后应纳的增值税,按照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节能环保”类,按照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的“税金及附加费用”款。
  要求:建议是否正确。

答案:
解析:
1.事项(1)的建议不正确。
  理由: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列入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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