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通过后,证书什么时候领取?

发布时间:2020-04-07


高会评审通过后,什么时候领取证书呢?这也是很多小伙伴关心的问题。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后,接下来就是评审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各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不一致,证书领取时间也是各有差异,一般是在评审答辩通过后2个月左右领取,也有地区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具体要看各地财政局或人社局的通知!

下面是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1、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登记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2、高级会计师证书吊销情形

根据《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3、高级会计师人员继续教育

从事会计工作人员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指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备考,折算为90学分。

好了,上面就是关于高会评审通过后证书领取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因考试政策、内容的不断变化与调整,51题库考试学习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集团公司下设B事业部从事医药化工业务。B事业部本年度对B药品实施了目标成本管理。目前,B事业部B药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为9万元/吨,市场上主要竞争对手的B药品平均销售价格为8.8万元/吨。B事业部要求B药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
  (1)分析竞争性价格的确定应该考虑的因素以及竞争性价格的确定方法。
  (2)计算B事业部B药品的单位目标成本及单位成本降低目标。

答案:
解析:
(1)竞争性价格确定应该考虑的因素有:可接受价格、竞争对手分析、目标市场份额。竞争性价格确定方法:市场比较法和目标份额法。
  (2)假设B药品的单位目标成本(V),则:
  V=8.8-V×10%
  即:V=8(万元/吨)
  B药品的单位成本降低目标为:9-8=1(万元/吨)

强华有限公司专业生产都市风尚套装沙发,近几年来,公司业务迅猛发展,逐渐成为业内知名企业。最近一个营业周期,公司业绩欠佳,管理层经过市场调研,发现别的都市风尚套装沙发企业的产品价格较自己低,但主要材料、人工工资、动力费等,与本公司处于同一种水平,而如果按竞争企业的价格销售,企业就会发生亏损。管理层意识到,本企业的成本管理出了问题。为此,公司聘请创佳企业管理咨询公司( TheAchievements of the Best Consulting,ABC)现场诊断和分析,并提出了如下情形:
1.项目组首先调查了公司的采购、生产、销售的全流程,将企业的各项作业分为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经查,增值作业的比重为 72%,非增值作业的比重为 28%,项目组认为,企业应将成本控制的重点放在非增值作业上。而公司成本会计刘士杰则认为,增值作业的比重大,而且可调控、操作的空间大,将成本控制的重点放在增值作业上才有意义。
2.经过调查,项目组认为,企业的资源消耗并非都是合理、有效的,应该提高资源的有效性,为此,项目组认为有必要对本企业进行资源动因分析。特请成本会计刘士杰帮助设计套资源动因分析程序。
3.在进行资源动因分析的同时,项目组也进行了作业动因分析,认为企业原来对增值作业、
非增值作业的划分存在不正确之处,提出将企业原来划定的增值作业、非增值作业进行重新认定,并提出了增值作业应该满足的三大条件。
4.通过上述系列的分析,项目组向公司提出了改进作业的五个方法,圆满地帮助企业解决了
问题。
要求:

请分析情形 1 中哪种观点正确?
答案:
解析:
项目组的说法正确。作业分为增值作业和非增值作业,增值作业的功能是明确的,能为最终产品或劳务提供价值,而且增值作业在企业的整个作业链中是必需的,不能随意去掉、合并或被替代。比如,在制造企业中,采购订单的获取、在产品的加工以及完工产品的包装均属于增值作业。而非增值作业是并非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不能为顾客带来价值的作业。比如,仓储、搬运、检验以及供产销中任一环节的等待、延误等,都是非增值作业。由于非增值作业是并非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因此非增值作业是企业作业成本控制的重点。

2×18年12月1日,甲集团公司通过司法拍卖拍得B上市公司3亿股股权,占B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1%,支付银行存款1.5亿元。该日,B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为1.2亿元,股东权益为1.2亿元。甲集团公司2×18年控制B上市公司的目的是,计划在2×19年3月1日向B上市公司注入乙分公司的全部资产,从而实现甲集团公司整体上市,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简要说明甲集团公司拍卖拍得B上市公司股权在甲集团公司2×18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方法。

答案:
解析:
甲集团公司应当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对拍卖拍得B上市公司股权进行会计处理,不得确认商誉或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甲公司组织人员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聘用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实施审计。2012年2月15日,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就对外披露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责任界定,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为提高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质量,董事会决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草拟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相当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的咨询费用。
(2)关于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甲公司于2011年4月引进新的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1年5月1日起在部分子公司试点运行。由于该系统至今未在甲公司范围内全面推广,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3)关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范围,董事会同意A会计师事务所仅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但应及时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层,作为甲公司改进内部控制的重要依据。
(4)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意见,甲公司销售部门于2012年2月初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预计可能造成的坏账损失占甲公司2012年全年销售收入的30%,董事会责成销售部门立即整改。鉴于上述事项发生在2011年12月31日之后,董事会讨论认为,该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5)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于部分媒体对上述甲公司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并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事项进行了负面报道,为逐步淡化媒体效应和缓解公众质疑,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日期由原定的2012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6)关于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提高审计效率,董事会决定自2012年起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整合进行。董事会建议聘任为甲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B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2012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时,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以备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要求: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逐项判断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的(1)至(6)项内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对存在不当之处的,分别指出不当之处,并逐项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第(1)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不当之处:董事会委托A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支付咨询费用。理由:为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家企业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2.第(2)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同意不将与该系统有关的内部控制纳入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的范围。
理由:内部控制评价应当涵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第(3)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不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理由:A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描述段,对重大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进行披露。
4.第(4)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销售部门擅自扩大销售信用额度事项不影响A会计师事务所对2011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意见。
理由:注册会计师知悉对企业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重大负面影响
的期后事项的,应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不能确定期后事项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的,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第(5)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决定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时间由原定的2012年4月15日推迟至5月15日。
理由:企业应当于基准日后4个月内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6.第(6)项内容存在不当之处。
不当之处:董事会要求经理层在拟与B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2012年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业务事项。
理由: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中相关问题解释第1号》的规定,内部控制审计是有别于财务报告审计的独立业务,企业应就该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
【点评】本题考核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属于反考,出题思路和前几年完全一样,难度不大。
上述出题点在基础班和锦囊班均作为重点,在讲解中作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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