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高级会计师评审次数有几次吗?

发布时间:2021-11-03


相信各位准高会考生都知道:高级会计师实行考评结合,光通过考试还不行,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评审。有的考生说评审要比考试还难,因为评审工作中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也很多,甚至还有时间限制,规定时间内评审未通过就要从头再来了!那么高会评审次数有限制吗?会影响最后评审的结果吗?一起来看!

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单上没有分数显示,只是证明“成绩合格”,而高级会计师的参评依据之一就是成绩合格单,所以,高会评审与分数高低没有关系噢!

但是高级会计师考试分数高低决定评审申报次数多少!一般情况下,考到60+,有3次申报高会评审的机会,考到55+,根据各省政策,或许有一次申报评审的机会!以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为例:

1、超过全国线的考试成绩在三年内有效!

第一种情况,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可参加当年(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所以成绩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底,可参加2020、2021、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例如安徽: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底)。

第二种情况:2020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无法参加当年高会评审,只能参加2021、2022、2023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例如陕西、甘肃: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超过省线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一种情况:超过省线的考试成绩成绩有效期为1年,例如:

吉林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分数为55分,成绩有效期为1年。

陕西、云南:考试成绩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合格成绩单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第二种情况:达到省线的成绩仅当年有效,即仅能参加当年(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例如:

内蒙古:未达到国家级而达到自治区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参加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成绩有效期截至2020年底。

安徽: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为55分,该成绩仅在我省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有效。

3、特殊情况

第一种情况,超过省线的考试成绩有效期两年,甘肃省内合格标准为55分,合格成绩在全省范围内两年有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第二种情况:青海国家级和省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在我省范围内长期有效。省内“三区三州”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自取得后,在我省“三区三州”范围内3年有效。

各地区高会政策不同,成绩有效期也有所差异,各地区考生需根据当地政策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评审。

以上就是关于高会评审次数的相关资讯,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助益。若想了解更多关于高级会计师的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资讯站,我们将为您奉上更多实时内容。最后祝愿大家都能取得优异成绩,都成为一名优秀合格的高级会计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高级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 公司是国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型企业集团,近年来一直致力于品牌推广和规模扩张,每年资产规模保持 20%以上的增幅。为了对各控股子公司进行有效的业绩评价, A 公司采用了综合绩效评价方法,从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和经营增长状况等四个方面对各控股子公司财务绩效进行定量评价。具体指标及其权数如下:

同时,A 公司还从战略管理、发展创新、经营决策、风险控制、基础管理、人力资源、行业影响和社会贡献等八个方面对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绩效定性评价。为便于操作,A 公司选取财务指标中权数最高的基本财务指标——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标准,对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15%及以上的子公司总经理进行奖励,奖励水平为该总经理当年年薪的 20%。下表为 A 公司下属的 M 控股子公司 2010 年的相关财务数据:

经过对 M 公司业绩指标的测算,M 公司最终财务绩效定量评价分数为 83 分,管理绩效定性评价分数为 90 分。
要求:

判断 A 公司仅使用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标准对子公司总经理进行奖励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A 公司仅使用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奖励标准不恰当。
理由:仅使用净资产收益率进行评价不全面(或:不符合全面性原则;或:没有综合考虑财
务、非财务业绩评价指标)(0.5 分),并对管理层经营管理水平进行定性评价(0.5 分)。

(2014年)甲事业单位审计处对本单位2014年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财务处确认收入以业务部门提供的收入通知单为依据,未附相应的合同协议。审计处认为,收入业务的关键控制环节存在疏漏,无法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应进行整改。
  要求:判断此观点是否正确。

答案:
解析:
观点正确。
业务部门应当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协议签订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会部门作为账务处理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财会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收入金额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对应收未收项目应当查明情况,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催收责任。

甲集团公司是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为了落实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的配套指引,集团公司高管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组织落实。下面是与会者的部分发言:
董事长张某:我们集团公司董事会应该对整个企业集团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负总责。各子公司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组织构架,明确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人员编制、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近一年来,我们的四家子公司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以及重大财产损失,没有尽到一个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其主要原因在于领导不力。为此,由我亲自兼任这四家子公司的董事长,进行整顿,重建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在将来绝对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保证企业资产的安全以及生产经营不出任何风险。为了实行高效决策,避免扯皮推诿,对于企业集团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均由我最终决定对于企业集团本部大额资金支付,由我“一支笔”审批。因为我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我要对整个企业集团负责。
总经理李某:董事长的讲话把握住了内部控制中的最关键问题。我补充三点:
(1)为了对企业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制定企业长远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我建议设立战略委员会,由我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对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学论证,形成发展战略建议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我们集团主营业务是成套设备出口,去年实现营业收入 300 亿元,今年格局没有大的变化。受近年遭遇金融危机和人民币升值的影响,外贸出口减少,企业经营比较困难。我建议,我们集团应该改变经营策略,将主营业务由成套设备出口逐步转向外贸与国内房地产开发并重,争取在三年内实现房地产销售收入 300 亿元,使我们集团在三年内实现收入翻番,上规模,上档次。
(3)去年我们集团安全生产抓得不紧,出了一些安全事故。我们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我集团的实际情况,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我建议设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总监王某:我也讲三点:
(1)近期集团公司总会计师因移居南非将要离职,建议将副总工程师范某升任总会计师。范某事业心很强,去年负责引进生产线,效果很好,使我们企业集团的产品质量和档次都上了一个台阶。如果由他接任总会计师,可以利用其技术专家的优势,对财务决策提供技术支持。虽然他在财务管理和财务会计方面知识不足,但可以学习,他有理工科的背景,补起来不难。
(2)内部审计部经理近期病休,内部审计部缺少负责人,建议由财务部经理殷某兼任内部审计部经理。殷某是财务会计专家,业务非常熟练,由他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很有优势。
(3)我们集团公司从去年开始对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明确了轮岗范围、轮岗周期、轮岗方式等,但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些岗位本来是由业务非常熟练的员工担任,轮岗后新员工业务不熟练经常出问题。我建议对技术性强的岗位就不要轮岗了,以避免差错,对企业声誉造成影响。
总会计师郑某:去年我们集团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一些成果。现在国家又发布了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我建议聘请 A 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集团和集团内各子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咨询。A 会计师事务所是我们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主审事务所,对企业集团情况比较了解,聘请其咨询内部控制有利于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快到年终了,年度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又要开始了,建议由 A 会计师事务所来做这两项审计,其对情况熟悉,审计速度快,可以省去很多麻烦。会议通过了聘请 A 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并提出咨询意见的动议。A 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中发现如下情况:
(1)甲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为生产发电设备零配件的企业,甲集团公司在生产中没有生产余料入库和废品处理等方面的会计记录,形成大量账外资产。
(2)在对甲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乙内部控制测试中,发现子公司乙各职能部门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均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支付或办理报销。
要求:

对 A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答案:
解析:
对 A 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控制测试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甲集团公司对生产余料和废品处理没有记录,不符合会计系统控制和财物保护控制的要
求。甲集团公司应该完善会计系统控制,为生产过程各个环节设置必要的原始凭证,记录有关费用发生和生产消耗的情况;对材料消耗、费用支出、生产余料入库、废品损失及处理、产品完工入库等,都应如实记录,加强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切实保护企业财产。
(2)子公司乙规定各项期间费用的开支均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并且未明确各项期间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违背了授权批准控制的原则,属于授权不当。同时,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本身也会发生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其自己发生的费用,由自己进行审批,集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于一身,违背了内部控制有关“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控制要求。建议子公司乙建立成本费用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对于子公司乙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本身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必须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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