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伙伴们注意啦!2020年税务师考试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来啦!

发布时间:2020-02-16


重庆小伙伴请注意,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希望大家在对待试题是要冷静乐观,对待考试要认真自信。相信最难的题,对你而言,并不一定在于最后一道。遇到会做的题时要仔细;遇到不会做的题时更要冷静。把容易题作对,难题就会变容易;不求难题都做,先求中低档题不错。接下来看看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的政策法规是怎样的吧,详情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5〕90号

各省、自治区或者是直辖市及新疆的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以及地方税务局等等,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的人事部门,由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及《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两个文件当中有关取消“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相关要求,为加强税务师专业人员的队伍建设,并且提高税务专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在总结完原本的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一个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一起共同制定了《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本由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印发的《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以及《关于实施注册税务师资格认定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发〔1998〕18号),还有《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4号)等等的法律法规和原人事部办公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的《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1999〕104号)全部同时废止。

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对应的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税务师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

第二条  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则具体负责税务师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

第三条  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共设置了《税法(一)》、 《税法(二)》、《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均为两个半小时,且成绩满分都是140分。

第四条  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是指在连续的5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5个)科目的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

截至2015年,在原税务师相关的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

第五条  只要是符合《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以申请参加税务师资格考试。

第六条  符合《暂行规定》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相应考试科目:

(一)已评聘为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已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考生朋友,可免试《财务与会计》这一考试科目。

(二)已评聘为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已经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应试人员,可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相应科目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是指通过除免试科目之外的其他科目)的考试。

第七条  想要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去办理报名手续。经过税务师考试实施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核发税务师考试的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凭借本人的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比如身份证)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的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应试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税务师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地级以上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是高考定点学校。如确有需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的,须经过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的批准。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的11月份左右。

第九条  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是参与到考试工作(这里的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该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一些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试人员则遵循参加培训自愿原则。

第十条  税务师考试实施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下发的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税务师考试的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题制作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考试规定的应试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们可以得知,2020年的税务师报名时间段有两次,第一次报名时间是在2020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如果你不小心错过了第一次的报名也没关系,因为你还有第二次错过报名时间的报名机会,你可以在7月20日至8月7日进行补报名。

悲观些看成功,乐观些看失败;轻松些看自己,宽容些看别人;理智些看问题,纯真些看人生。 善待你的爱好,别让它们为学习让路,要让它们替学习服务。唯有如此,你才能克服自己,完成逆袭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税务师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章程效力及修改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后才能生效
B.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必须经全体认股人同意并签名盖章后才能生效
C.公司章程修改须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股东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D.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经全体股东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后生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方式设立的,公司章程经全体发起人同意并在章程上签名盖章后生效。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后需经创立大会通过后生效;(2)选项C:公司章程的变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3)选项D: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知识点】 其他章节

下列人员或组织中,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A.破产企业的债权人代表
B.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C.破产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D.曾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会计师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核管理人的任职条件。《企业破产法》第24条规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关于税收司法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B.欠税在后,税款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C.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D.欠税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税务可行使撤销权
答案:C
解析:
税收司法的审查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欠税在前,税款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欠税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税务可以行使代位权

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contact@51tk.com 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