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发布

发布时间:2022-03-26


准备参加2022年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们注意啦,河北省注协发布了22年报名简章,以下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河北的考生们分享的注会最新的报名资讯,仅供考生们参考!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及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现将河北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取得全科合格证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也可登录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注协)网站(http://www.hebicpa.org.cn)点击 “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或者从手机应用商店下载“冀时办”APP,在首页“更多”中点击 “职业技能”版块,选择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2年4月6日—29日(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需要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省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国(境)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将由中注协于2022年8月5日统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进行认证。持国(境)外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2022年7月25日-8月5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首次报名人员未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认证、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本人具体情况按要求操作:

(1)以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未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认证、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网报系统中,按提示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请在网报系统中,按提示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未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认证、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网报系统中,按提示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因报名信息与毕业证书信息不一致,未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认证、资格审核未通过的首次报名人员,请在网报系统中,按提示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通过网报系统未能成功上传个人照片的首次报名人员,可联系所报名考区咨询办理(联系方式见附件1);

(6)军校毕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2日至4日期间,联系省注协办理资格审核相关事宜。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如特殊情况需要来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电话预约并按所报考区指定资格审核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所需材料,到报名所在各市考区指定地点(见附件1)办理。前往时,为了保障考生自身安全,降低在途感染风险,请按国家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进行信息扫码登记和体温测量等防控措施。

3.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报名人员应于2022年6月15日—30日(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完成交费。交费期间,为方便考生根据个人备考情况审慎交费,允许考生在考区不变的前提下,对所报科目进行调整。报名人员完成交费后,报考科目、考区及其他相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且报名收费不予退还。

2.报名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收费标准:

专业阶段:95元/科

综合阶段:180元/科

3.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2022年8月8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审核状态。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2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2年)》确定的考试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生可选择使用仅限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及其功能。其中,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包括: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另外,考试系统提供的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

专业阶段考试:

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一场)

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

08:30—11:00审计

08:30—11:00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

17:00—19:0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2022年8月28日(星期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综合阶段考试:

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

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二)考试地点

综合阶段考试考区设在石家庄市。

专业阶段考试共设8个考区,即:石家庄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邯郸市、秦皇岛市、邢台市、承德市。

(三)关于两场考试

河北考区会计、经济法、税法三个科目实行两场考试,财务成本管理不实行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同一科目的一场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场次和时间参加考试。

六、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生应于2022年8月8日—23日 (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七、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预计2022年11月下旬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电子证书,并由考生自行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全科合格证书由考生在成绩发布45个工作日后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地方考办申领,具体领证事宜以各省级考办通知为准。

八、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发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2年)》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22年)》,组织编写了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供考生复习备考参用,不是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指定用书。上述材料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一)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二)操作程序。申请人向省注协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批准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由省注协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部考办审批。

(三)需向省注协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1.《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两份(附件2);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批准文件原件及复件印;3.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全部采用A4纸)。如批准文件或职称证书的姓名与本人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还要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网报系统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

(二)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场场次、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生可以携带不具备文字存储功能和信息接收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和安排。

(四)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网报系统 (http://cpaexam.cicpa.org.cn)及中注协官方网站和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报名和交费期间,如需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报名人员请拨打中注协考试服务电话010-88250110和010-88250119(工作日8:00—11:30,13:00—17:00)或咨询省注协0311-83939397。如需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报名人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

(七)鉴于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中注协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及各考区的疫情防控政策,对考试组织实施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并配合落实。

(八)鉴于疫情防控要求以及考虑到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地,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建议报名人员按工作地、居住地就近或就地报名参加考试。同时,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并配合落实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和考试要求。

(九)特别提示

报名人员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按照本简章规定的办法登录网报系统或者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切勿通过其他陌生链接登录。

中注协不举办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者机构进行考前培训辅导。请报名人员切勿轻信虚假宣传,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中注协将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以“保过”、“真题”、“查分、改分”为幌子的违法犯罪活动。

附件:1.河北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各考区资格审核时间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2. 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附件2: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


以上就是河北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最后51题库考试学习网预祝所有考生都能取得自己的心仪证书!

原文链接:http://www.hebicpa.org.cn/113/26426.html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注册会计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所有销货业务是否均已登记入账进行审计时,常用的控制测试程序有( )。

A.检查销售发票是否经适当的授权审批

B.检查销售发票连续编号的完整性

C.检查发运凭证连续编号的完整性

D.检查有关凭证上的内部核查标记

正确答案:BC

下列关于安全边际和边际贡献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边际贡献的大小,与固定成本支出的多少无关

B.边际贡献率反映产品给企业做出贡献的能力

C.提高安全边际或提高边际贡献率。可以提高利润

D.降低安全边际率或提高边际贡献率,可以提高销售利润率

正确答案:D
销售利润率=安全边际率×边际贡献率,安全边际率或边际贡献率,与销售利润率同方向、等比例变动,故D不正确。

(2011年)甲公司20×3年度实现账面净利润15 000万元,其20×3年度财务报表于20×4年2月28日对外报出。该公司20×4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在本题涉及的相关年度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甲公司20×4年度实现盈利,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甲公司于20×4年3月26日依据法院判决向银行支付连带保证责任赔款7 200万元,并将该事项作为会计差错追溯调整了20×3年度财务报表。
  甲公司上述连带保证责任产生于20×1年。根据甲公司、乙公司及银行三方签订的合同,乙公司向银行借款7 000万元,除以乙公司拥有的一栋房产向银行提供抵押外,甲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乙公司无力偿付借款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3年10月,乙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借款。20×3年12月26日,甲公司、乙公司及银行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以乙公司用于抵押的房产先行拍卖抵偿借款本息。按当时乙公司抵押房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甲公司认为拍卖价款足以支付乙公司所欠银行借款本息7 200万元。为此,甲公司在其20×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上述连带保证责任进行了说明,但未确认与该事项相关的负债。
  20×4年3月1日,由于抵押的房产存在产权纠纷,乙公司无法拍卖。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4年3月20日,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假定税法规定,企业因债务担保的损失不允许税前扣除。
  【分析】原错误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 200
    贷:其他应付款       7 2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480
    盈余公积         72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 200
(2)20×4年4月20日,甲公司收到当地税务部门返还其20×3年度已交所得税款的通知,4月30日收到税务部门返还的所得税款项720万元。甲公司在对外提供20×3年度财务报表时,因无法预计是否符合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故全额计算交纳了所得税并确认了相关的所得税费用。
  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返还凭证中注明上述返还款项为20×3年的所得税款项,为此,甲公司追溯调整了已对外报出的20×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原错误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        72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2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2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48
      盈余公积          72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20×4年3月20日法院判决甲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时,甲公司20×3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对外报出,就支付的赔偿款7 200万元不能再追溯调整20×3年度的财务报表,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更正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7 2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480
      盈余公积         720
2.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理由:企业收到的所得税返还属于政府补助,应按《政府补助》准则的规定处理。在实际收到所得税返还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应追溯调整已对外报出的20×3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更正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48
    盈余公积          72
    贷:其他收益(或所得税费用)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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