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22-02-04


51题库考试学习网获悉:为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加快推动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近日环保部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是全国排污许可管理的首个规范性文件,依据《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实施方案》的要求,从国家层面统一了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主要用于指导当前各地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等工作,是实现2020年排污许可证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重要支撑,同时为下一步国家制定出台排污许可条例奠定基础。

《规定》明确,环境保护部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环境保护部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环境危害程度的不同,在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对不同行业或同一行业的不同类型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差异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较小、环境危害程度较低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简易管理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其余的排污许可证原则上由地(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核发。

《规定》要求,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许可事项: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排污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环境管理要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要求;自行监测方案、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执行报告等信息公开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规定》对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管理的具体程序、申请材料和办理期限作出了详尽规定。《规定》明确,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部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依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提交排污许可申请,申报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等,测算并申报污染物排放量。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规定》强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监管执法。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的,应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

《规定》明确,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工作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的执行、监管执法和社会监督等信息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实现数据的逐步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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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修建桥梁、码头和其他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
A.不得缩窄行洪通道 B.不得随意缩窄行洪通道
C.尽可能不缩窄行洪通道 D.可以宽于行洪通道

答案:A
解析:

某建设项目拟采用燃烧法处理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气态有机污染物,原始废气 中的颗粒物浓度约为200mg/m3。为降低废气中的顆粒物浓度,可使用的预处理方 法有()。
A.干性过滤
B.喷淋洗涤
C.活性炭吸附
D.喷钙

答案:A,B
解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則地面水环境》,在地面水环境影响预測中’ 污染源无组织排放可简化成面源,其排放规律可简化为( )。
A.非连续恒定排放 B.连续恒定排放C.非连续非恒定排放 D.连续非恒定排放

答案:B
解析:
【参考答案】:B
【点评分析】,本题主要考察面源环境影响预測的一般原則。在地面水环境影响 預測中,面源一般指在特定的时段内。

(2015年)环境噪声现状评价中,需图示说明的内容有( )。

A.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点位置
B.噪声源源强
C.建筑物高度
D.地形高差
答案:A,D
解析:
2019版教材P163,环境噪声现状评价结果应当用表格和图示来表达清楚。说明主要噪声源位置、各边界测量点和环境敏感目标测量点位置,给出相关距离和地面高差,故只选AD,C项的建筑物高度不必说明和记录,因为没有意义,如在建筑物高度为50米的敏感目标不同楼层设监测点的话,只要说明各监测楼层的监测点位置即可,而不需要图示说明整个建筑物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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