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4


城市规划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吉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的合格人员名单已经在人事网公布,接下来,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吉林省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4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431—89995765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详细的合格人员名单如下图:

原公告链接:http://www.jlzkb.com/cms/root/ksdtdetail.vm?content=L-iAg-ivleaKpeWQjS_kuJPkuJrmioDmnK_otYTmoLzogIPor5UvNTJkMTA3MTUtNmU3My00OGRlLTgzNjYtN2FmNDM5ODFjYjI0

以上内容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给大家分享的吉林省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信息,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中等城市长途汽车客运站规划设计方案如图2-6-6所示,规划用地临城市主次干道,两条干道均设置有城市公共汽车站点。该方案将长途站的长途客车间、发车区和站前广场分别 布置在车站主体建筑售票大厅的两侧。

请按照示意图中标明的①⑦各点,合理组织长途客车的到、发车和城市接送旅客的进出站交通等(不含城市公共交通)。具体选择安排内容如下:①长途客车进站口;②长途客车到达 区;③到达旅客出站口;④长途客车发车区;⑤长途客车出站口;⑥城市送客车辆下客处,⑦城 市接客车辆上客处。

答案:
解析:
示意图①~⑦点对应的该站内容如下。

1.长途客车进站口①。

2.长途客车到达区③。

3.到达旅客出站口⑤。

4.长途客车发车区④。

5.长途客车出站口②。

6.城市送客车辆下客处⑦。

7.城市接客车辆上客处⑥。

以到发为主的综合性货运站(特别是零担货物)一般应接近( )布置。

A.其供应的工业区、仓库区等大宗货物集散点
B.市区外围
C.水陆联运码头
D.货源或结合货物流通中心
答案:D
解析:
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货运站应按其性质分别设于其服务的地段。以到发为主的综合性货运站(特别是零担货物)一般应接近货源或结合货物流通中心布置;以某几种大宗货物为主的专业性货运站应接近其供应的工业区、仓库区等大宗货物集散点,一般应设在市区外围;不为本市服务的中转货物装卸站则应设在郊区,结合编组站或水陆联运码头设置;危险品(易爆、易燃、有毒)及有碍卫生(如牧畜货场)的货运站应设在市郊,要有一定的安全隔离地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省级政府和省会城市、首府城市、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其中提到“较大的市”在建立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中,其概念是指()

A:城市人口不足百万,但在50万以上
B:除县级市以外的城市
C:城市总体规划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
D:有权制定和发布适用本市需要的规章的城市
答案:D
解析:
从建立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中去理解“较大的市”的意义。从答案中分析了“较大的市”不是一个城市规模的概念,一个行政级别的概念,也不是城市总体规划报批的概念,而是从建立城乡规划法规体系中去理解这个概念,也就是从行政立法这个角度去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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