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城乡规划师考试湖北省职业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8


第一次接触我们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并参加了2021年全国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考生们,是否都在关注证书领取的相关情况呢?虽然具体的注册时间还没有公布,但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要给各位考生分享一下2021年湖北地区城乡规划师考试的证书领取方式哟,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哦!一、证书领取方式

城乡规划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准考证(或成绩单)、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或其他指定地点办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城乡规划师注册管理

(一)个人在取得资格证书后的三年内,可以申请初始注册。取得资格证书三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其超出三年的时间部分必须符合继续教育标准的要求。

(二)申请初始注册,应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填写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申请信息;

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编码页和照片页;

3.与所在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5.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在初始业务申请期间缴纳的不少于三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 申请人在全国注册城乡规划师管理系统上提出初始注册申请,填写注册城乡规划师初始注册申请信息,经其所在单位审核相关材料后上报;

(2)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颁发注册证书。

(3)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在初始业务申请期间缴纳的不少于三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领取方式

领取方式分两种,分别是现场领取和邮政邮递领取(仅部分省份支持邮递领取,考生到时可查询当地人事考试网通知或者拨打考试中心电话询问)

四、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吗?

个别考生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在相关时间内办理证书领取事宜,一般各地考试中心会代为保管,考生可拨打当地考试中心进行询问。

五、证书领取通知在哪里公布?

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和当地人事考试网。考生常关注自己考区人事考试网或者建设工程教育网成绩查询栏目即可。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来的全部内容,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你们?想了解有关该考试的其他内容,大家可以去51题库考试学习网的官网看看,祝大家生活愉快!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城乡规划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规定,历史建筑的保护措施包括( )。

A.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
B.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
C.明确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是维护修缮的主体
D.地方人民政府在维护修缮历史建筑中的责任
E.对其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备案
答案:A,B,C,D
解析: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本条规定的历史建筑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审查( )

A.是否合法
B.是否事实清楚
C.是否证据确凿
D.是否依据充足
答案:A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划分工业发展阶段的标准是工业净产值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在农业经济阶段和工业加速阶段,该比重分别为()

A:小于30%;大于45%
B:大于20%;小于30%
C:小于20%;大于40%
D:大于15%;小于40%
答案:C
解析: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划分工业发展阶段的标准,是工业净产值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在农业经济阶段,该比重小于20%;在工业初兴阶段,该比重为20%~40%;在工业加速阶段,该比重大于40%。

《城乡规划法》规定,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下列关于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
B.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机关降低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C.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规划内容有损人民群众利益的,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②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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