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用设备师考试暂行政策

发布时间:2021-08-19


公用设备师考试暂行政策各位小伙伴都了解清楚了吗?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政策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人员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执业资格制度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等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建设部、人事部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等依照本规定对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执业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下设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由建设部、人事部和有关行业协会及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注册和管理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试组织、取得资格人员的管理和办理注册申报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考试

第七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公用设备专业中大网校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中大网校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第九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以上就是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公用设备师考试暂行政策,建议各位考生仔细阅读。51题库考试学习网祝大家考试顺利、生活愉快!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公用设备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N200-12.75/535/535三缸三排汽机组的第工级高加的出口和进口水焓值分别为1038.41kj/kg和934.20kj/kg.加热蒸汽包括高压缸的轴封汽,轴封汽系数为0.0033,轴封汽焓值为3381.64kj/kg,第Ⅰ级抽气焓值为3139.26kJ/kg.对应汽侧压力下的饱和水焓值为1045.76kj/kg,加热器效率取0.96,则工级抽气系数为( )。

A.0.0582
B.0.0621
C.0.04817
D.0.0776
答案:C
解析:

采用合理的分区供水可减少能量消耗,其主要原因是下列何项?( )

A.降低了多余的服务水头
B.减少了管网的沿线水头损失
C.均衡了供水流量
D.降低了管道压力
答案:A
解析:
水头损失本质上取决于管道中的流速,而与整体处在高压力还是低压力无关。A项正确。

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付欠款,于是,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付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付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

A、代位权
B、不安抗辩权
C、撤销权
D、后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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