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结构工程师考试考场行为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10-07


2020年结构工程师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了帮助大家能够顺利通过2020年结构工程师考试,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了“2020浙江结构工程师考试考场行为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一般违规行为

1、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3、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8、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9、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严重违纪行为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4、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

5、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若有上述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三、特别严重行为

1、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2、替考: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上述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四、终止考试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应试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诚信档案

结构工程师考试在对考试作弊、“打假”、试卷雷同等现象严厉防控的实践过程中,建立起考试诚信档案库。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关于浙江结构工程师考试考场行为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相信大家都了解了。也希望大家通过努力顺利拿下证书,加油吧!备考的小伙伴们!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结构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A.只有1条
B.只有2条
C.至少有3条
D.不存在
答案:B
解析:


A.
B.
C.
D.
答案:B
解析:

一个容器内储有1mol氢气和1moL氦气,若两种气体各自对器壁产生的压强分别为p1和p2,则两者的大小关系是:

A. p1>p2
B.p1>p2
C. p1=p2
D.不能确定
答案:C
解析:
注意到氢气、氦气都在同一容器中。

王某被任命为一大型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关于其安全职责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D、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答案:B
解析: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责。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是施工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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