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2020年湖南省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条件

发布时间:2020-08-03


关于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信息你了解多少?有想过要报考这个考试吗?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湖南地区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条件及流程,感兴趣的就快来看看吧!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现将湖南省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报名

 考生统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用户 → 用户登录 →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2.续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用户登录 → 完善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注意: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修改。

以上就是关于2020年湖南省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全部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的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土地勘测定界与土地审批的关系是(  )。

A.土地勘测定界是用地项目审批的重要环节,是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
B.土地勘测定界是土地审批的充分条件,不是必要条件
C.土地勘测定界是土地审批的前提
D.土地审批是土地勘测定界的前提
答案:A
解析:
土地勘测定界是地籍管理中用地审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证建设用地审批科学、合理、准确的手段。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是项目用地从立项到审批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

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的主体是(  )。

A.承包方
B.发包方
C.乡镇政府
D.县政府
答案:A
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娄某年满17周岁,接受爷爷赠与的20万元,靠此笔款项丰衣足食并支付自己的学费。娄某(  )。

A.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一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娄某17周岁,接受赠与为自己的主要生活来源,并非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其仍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地面与空中、地面与地下立体交叉使用土地的(楼房除外),土地使用权确定给(  )。

A.地面使用者
B.空中使用者
C.地下使用者
D.空中、地面、地下使用者共同使用
答案:A
解析: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地面与空中、地面与地下立体交叉使用土地的(楼房除外),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地面使用者,空中和地下可确定为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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