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湖北土地代理人报名时间预计3月初

发布时间:2021-02-13


湖北2020年土地代理人考试早已落下帷幕,随着2021年的到来,大家也将迎来新一年的土地代理人考试,相信每一位考生都是非常关注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的。接下来就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看看2021年的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吧!

2021年湖北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公告还未发布,大家可以参考一下2020年湖北的报名时间与报考公告。

2020年湖北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现将202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工作满4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2年;

(三)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经济学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测绘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六)取得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科门类其他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七)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土地及地上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代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考试报名

考生统一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自2020年3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二)报名流程

1.新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注册用户 → 用户登录 →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2.续考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 用户登录 → 完善基本信息和证明材料 → 选择考试科目与考点 → 确认报名信息 → 提交报名 → 查看报名预审结果 →缴纳考试费。

注意: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除个人联系方式外,所报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修改。

以上就是今天带来的2021年湖北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的相关信息了,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敬请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我国法律等规定,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  )。

A.有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
B.没有协议的,应当按照等分原则处理
C.如果是按照等分原则处理,则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和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
D.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处理
E.一律按照等分原则处理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当事人申请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提交权属争议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当载明(  )等事项。

A.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B.请求事项
C.事实和理由
D.证人的相关信息
E.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
答案:A,B,C,D
解析:
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E项是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后,相关部门在审查过程中作出的决定,如果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

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类型,说法正确的是(  )。

A.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订立时就由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
B.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并不一定会发生解除合同的后果
C.在约定解除中,解除权的行使是一种单方行为
D.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都是基于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E.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两者的区别在于解除权产生的根据不同
答案:B,C,D,E
解析:
A项混淆了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属于事前解除,即在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必要的情况出现之前就事先予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而协议解除则是属于事后的约定,是在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必要的情况出现之后由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

神华集团2009年在某工业区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为15000m2,地籍号为5—20—30,使用期限为50年,已于2009年3月14日办理了土地登记。为筹集资金进行技术改造,现神华集团以该宗地土地使用权作为担保向B银行申请贷款,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2年,现拟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问题:
1.应办理何种类型的土地登记?
2.该土地登记应如何申请?

答案:
解析:
1.神华集团应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2.该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的申请程序为: (1)申请人为神华集团和银行。 (2)应提交的权属证明文件有: ①原抵押合同; ②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③变更后的抵押合同及有关批准文件; ④主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及该集团董事会同意抵押该土地的证明; ⑤土地估价报告及备案资料; ⑥该集团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⑦委托代理公司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书、代理合同、代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明及代理人执业资格证书; ⑧其他应该提交的资料及证明。 (3)权属审核: ①对申请人的审核; ②对土地使用权的审核; ③对抵押期限的审核; ④对抵押贷款额的审核; ⑤审核该地是部分抵押、全部抵押或多次抵押; ⑥抵押合同变更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4)注册登记: ①在土地登记卡上填写本次抵押登记的情况; ②在土地证书记事栏填写土地抵押情况; ③填写土地他项权利证书发给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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