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土地代理人考试三个必不可少的素质

发布时间:2022-02-11


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大家备考得怎么样了,在复习过程中有些考生就会因为一些误区产生浮躁的心情,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备考土地代理人考试必不可少的三个素质,希望可以帮到各位考生:

一、心态

土地代理人考试是一场需要时间和耐力的战斗,一个良好的心态,是决定你能否胜利的先决条件。

在备考过程当中我们难免会遇到解不开的难题,理解不了的知识点,积极的心态能够让我们不抛弃不放弃,主动去想办法解决。遇到困难想的不是退缩,而是解决办法。

坚持的心态非常重要,备考过程中每个人都会烦,都会有厌倦的时候,所以,谁能坚持到最后,证书就属于谁。

二、行动

有一部分考生喜欢拖延,别的考生都已经开始2021年土地代理人考试的备考,而你却还在纠结要不要参加考试,或者一直拖来拖去,等到别人都已经学完一章了,你才想起备考。

以前经常说心动不如行动,土地代理人考试也是如此,那些比你优秀的人都在争分夺秒,你有什么理由浪费时间呢,抓紧时间复习,不需要想其他。

三、方法

很多人都说自己的学习效率不高,其实真正提高学习效率的第一要素就是专注力,在学习前就屏蔽一切会打扰到自己的外界因素,关机或者调成飞行模式,在一个安静的屋子里静下心来,学习效率才会提高。

建议大家在平时准备一个错题本,记录自己做错的题,错题的作用远比你想象中的要大。

看书学习的方法很重要,如方法不当,就会事倍功半,考试的临场发挥也是取得好成绩的关键。我们学习时还要注意这么几点:

1.重视教材中的例题。

2.对于书中前后互相矛盾的地方、少数难点或明显错误处可以放弃,这些一般不会考试。对于专业性很强的内容,不要深究。要以教材为准去记忆。

3.对与自己工作性质接近的内容,理解起来比较容易,与自己工作关系不大的看起来就有些困难,这些内容就应该反复看,才能理解。

4.平时看书要圈阅重点,临考浏览一遍加深印象,只要掌握了培训教材的基本内容,临场发挥正常,就能取得好成绩。

以上就是备考土地代理人考试必不可少的三个素质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学习备考有所帮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会持续更新土地代理人考试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随时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土地代理人考试频道更新。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土地登记代理人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下列不属于“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的是(  )。

A.使用权人长期闲置土地
B.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C.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D.不当使用土地,但没有使土地状况恶化
答案:D
解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应包括:①不当使用土地,致使土地状况严重恶化;②擅自改变土地用途;③使用权人长期闲置土地;④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西方国家地权主要表现形式中的抵押权是指(  )。

A.占有他人之不动产,而为使用及收益之权
B.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享有物权,但不转移该物的占有,在债务人给付迟延时,债权人有权变卖抵押物以抵偿债务
C.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之不动产,得就其卖得价金受清偿之权
D.在他人土地上以利用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权
答案:B
解析:
西方国家抵押权又称为契约质权,即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享有物权,债权人有权变卖抵押物以抵偿债务。

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斗殴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

如果杨某当时操起啤酒瓶欲伤害姜某,姜某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则国家:( )查看材料

A.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死亡的
B.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
C.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
D.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
答案:C,D
解析:
考查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范围。此时开抢射击是姜某正常执行职务所必需的行为。题中说“开枪射其右肩即致其死亡”说明姜某使用武器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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