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2019年河北一级建造师证书预计6月开始领取

发布时间:2020-01-18


很多小伙伴想了解2019年河北省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的相关信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看。

一、领证时间。

一级建造师考试通过以后,需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领取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一级建造师试的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河北省2019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暂未公布,预计为20206月开始,由各省市人事考试网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证书领取通知。届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二、注意事项。

1、如人数较多的单位,请尽量由单位人事科统一代为领取(凭单位公章),来之前请查询并记下所有职工的报名序号并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如个人前来领取成绩单,则请携带准考证,如准考证已遗失,请携带身份证和自己的报名序号;

3、本人有特殊情况需他人代取需出具委托函,代办人需持身份证、被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

4、此次考试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除缺考、违纪和零分外)均有成绩单。

三、证书注册。

(一)申报注册

1、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

2、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二)注册期限

1、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四、证书发放。

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齐缝印章。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的2019年河北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时间的相关讯息,感兴趣的小伙伴后续也可以通过51题库考试学习网关注更多信息。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在( )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A.发出中标通知书

B.合同签订

C.投标有效期结束

D.确定中标人

正确答案:A

某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一项建筑基坑工程的施工,基坑开挖深度12m,基坑南侧距坑边6m处有一栋6层住宅楼。基坑土质状况从地面向下依次为:杂填土0~ 2m,粉质土2~5m,砂质土5 ~10m,黏性土10 ~ 12m,砂质土 12 ~ 18m。上层滞水水位在地表以下5m (渗透系数为0.5m/d),地表下18m以内无承压水。基坑支护设计采用灌注桩加锚杆。施工前,建设单位为节约投资,指示更改设计,除南侧外其余三面均采用土钉墙支护,垂直开挖。基坑在开挖过程中北侧支护出现较大变形,但一直未被发现,最终导致北侧支护部分坍塌。事故调查中发现:
(1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本工程作了重大危险源分析,确认南侧毗邻建筑物、临边防护、上下通道的安全为重大危险源,并制订了相应的措施,但未审批。
(2)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健全的安全制度文件。
(3)施工过程中无任何安全检查记录、交底记录及培训教育记录等其他记录资料。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査标准》(JGJ 59—1999)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的要求,本基坑支护工程还应检查哪些项目?

答案:
解析: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检查项目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9项内容。其中: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5项内容为保证项目。

某固定造价施工合同,合同造价为4000万元,合同工期3年。假定第1年完工进度为30%,第2年完成合同工程量的35%,第3年完工交付使用。合同结果能可靠估计。关于该合同完工进度和收入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第1年应确认合同收入1200万元
B、第2年应确认合同收入1400万元
C、第3年合同完工进度为100%
D、第3年应确认合同收入1400万元
E、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为35%
答案:A,B,C,D
解析:
【知识点】计算年度合同费用。第一年确认合同收入4000×30%=1200万;第二年合同完工进度65%,确认合同收入1400万元;第三年完工进度100%,确认合同收入1400万元。

某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 建设单位将门窗工程指定分包给 A, 并与 A 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门窗工程安装前, 门窗的普通玻璃变更为中空玻璃, 监理工程师向 A 单位发出变更指令, A 单位接受该变更指令, 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因设计变更增加的 10 万元的索赔。
问题: 指出上述不妥之处, 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上述事件的不妥之处为:
①建设单位直接将门窗工程分包给 A 单位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的承包人。
②建设单位与 A 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不妥。
因为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 A 单位应该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③监理工程师向 A 单位发出设计变更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 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转发。
④ A 单位接受变更指令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未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允许, 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建立直接的工作联系, 不得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工作指令, 否则视为违约, 承担违约责任。
⑤A 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 10 万元的索赔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A 单位应该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 10 万元的索赔, 施工总承包单位再向建设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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