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键查看!2020广西河池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

发布时间:2020-08-29


小伙伴们注意啦!2020年广西河池二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已经确定了,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及早打印。下面,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带来2020年广西河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广西河池二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1026日上午8:002020111日上午9:05

2020年广西河池二级建造师考试准考证打印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

2020年广西河池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及科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

2020年度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12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百色市、贺州市和河池市报名点各设一个分考区,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

阅卷工作:主观题阅卷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客观题阅卷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成绩管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3科、考2科、考1科三个级别。考3科级别,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科、考1科级别以及报考增报专业的,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2020年二建考试备考学习你用对方法了吗?

自学方法1:摘要学习法

在自学过程中,边学习边摘要,是提高学习效率的好方法。在做同步练习题和自测题时,对平时的摘要,进行校对和更正非常重要。它有助于知识的深化。

自学方法2:做题拓展法

很多复习参考书的单选题,数量比较多,覆盖面也很大。因此,在做单选题时,要全面考虑题目所包含的知识点、相互关系和可能出现的变型,这将有助于快速完成复习。

自学方法3:重复学习法

当感到知识已经掌握得的差不多的时候,再重复学一次。这一次也许会获得更深的印象和更多的体会。

自学方法4:换位思考法

在自学中,不要老是把你自己当成是“学生”,处于被动地位;而要不断的把自己摆放到先生的位置上,采取主动,产生不同的想法来。

自学方法5:重点把握法

好的自考生从不胡乱的猜题。但是,考前重点把握考点是可行的。就在考试前三五天,集中把学科的重点、难点弄懂。如果内容多、记不住,可以选择“重中之重”,强记下来,必有收获。

以上就是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为大家分享的全部内容,希望以上的资讯能够帮助到所有的考生,51题库考试学习网在这里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根据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师在合同权限内发出的变更指令,承包商( )。

A.在没有确定工期延长时间时,可以暂不执行

B.须无条件执行,同时根据合同寻求合理的工程变更价款

C.在没有商议好工程变更价款时,可以暂不执行指令

D.认为变更指令不合理时,可以申请不执行指令

正确答案:B

关于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规,树立遵章守纪、自觉反对“四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法律法规)的好风气
B.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奖惩办法
C. 编制和督促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科学技术和安全装备,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改善劳动条件,不断提高矿业的抗灾能力
D. 制定防尘措施,定期对井下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对接触粉尘人员进行使康检査,做好职工的健康管理工作
E. 有计划地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意识。特殊工种要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
答案:B,C,D,E
解析:
对于选项A,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规,树立遵章守纪、自觉反对“三违”(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好风气。
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还包括:
1.定期组织全矿安全生产检査,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2.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或签订经济承包合同中应有矿业安全生产的近期规划,以及实现目标、规划的措施和检查办法。
3.对本矿业企业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按规定及时统计、上报,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和处理,坚持 “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收到教育不放过)。
4.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和档案资料。

下列关于仲裁裁决执行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终结执行
B.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
D.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答案:A
解析:
2019新版教材P336页
(1)仲裁裁决执行是指当仲裁一方当事人不能自觉履行仲裁裁决要求其承担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
(2)我国《仲裁法》第6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执行;
(3)仲裁裁决执行的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超出期限申请执行,法院将驳回其申请,不予执行;
(4)可以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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