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误区!新疆2020年二级建造师别踩这些坑!

发布时间:2020-01-15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万丈高楼平地起,唯有牢固的地基支撑才能让其屹立不倒。在备考阶段我们想的是怎么在数以万计的考生中脱颖而出,顺利通过考试呢?有哪些误区是我们可以避免的?

1、复习无计划

在备考之前的首要任务是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多,知识范围广,因此有一个学习计划会显得更为重要,计划中包含了自己每天的学习目标、时长、什么时间点做什么,有计划性和针对性,而不是盲目看教材做题。我们拿到二建证书的关键在于分数,只要分数能达到标准我们就可以满载而归。所以这就意味着我们首先要看重的是一个合格的分数线,当然我们的目标也不能仅仅就是合格的分数线,实际考试的时候,你的考试状态、考试题目难度等因素会影响你考试水平的发挥,所以你需要给自己定一个较高的小目标,并努力去接近它。

2、备考计划是关键

搞复习,应当抓住各门功课的重点、难点、特点和疑点,集中力量打“攻坚战”,解决“拦路虎”。可是,部分考生在复习中,分不清主次,没有抓住重点,遇到疑难问题,常常解决不了。所以这就需要在重难点上多花一些时间和苦力,在已懂的基础题上可以花费少量时间。这里的备考时间,是指考生从开始备考到二建考试这段时间里,能够用来复习二建的有效时间。重点是有效时间,不是其他闲杂事情的时间都要算的。

有了大致的时间概念,你就需要给自己制定学习时间的规划,比如说,施工管理科目计划多长时间来复习,每天复习几个小时等等。

3、刷题别盲目

备考时刷题是有必要的,但有的考生刷过了头,整天埋头做题,成了“题海无边”,“两眼一睁,忙到熄灯”,以至于沉浸在自己刷题的世界里无法自拔,我们所说的刷题其实也要有针对性的,如果这道题你已经懂了做题的方法和思路,那一直练也没有多大的意义,要寻找自己的薄弱点下手,这样练题的效果会更棒。

第一遍可以模拟考试;

第二遍可以按照答案研究每道题目的方法;

第三遍可以把所有的真题做完后,再把每年的题目全部做一遍,并研究这套题目与前后两年的题目有什么样的关联,以判断命题趋势。

4、了解你自己

备考之前你肯定是清楚自己的学习能力水平的,有没有基础、经验等。只有了解自己的水平才能制定出对自己有针对性的的复习方案,有了方案就只需要按计划行事了,这也算是节约了不少学习的时间。

如果不清楚自己的能力水平的,可以通过近几年的真题来测试一下自己的水平在什么位置,然后再做详细的学习计划。

若要购买参考书,那在购买时应精挑细选,每门课最多选择一两本质量高,真正具有参考价值的书即可,切不可滥用。

最后祝大家能够顺利通过考试,早日实现高薪工作,然后再行业里越干越棒,成为一个值得信赖的工程师。

以上就是2020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技巧的一些信息,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了解备考的一些小技巧!假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到51题库考试学习网进行提问,我们会有专业的老师进行回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二级建造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暗挖隧道外的超前加固技术,地面锚杆正确的施作顺序是()。

A.钻孔→吹净钻孔→插入锚杆→灌浆→孔口固定锚杆
B.钻孔→吹净钻孔→灌浆→插入锚杆→孔口固定锚杆
C.钻孔→吹净钻孔→插入锚杆→孔口固定锚杆→灌浆
D.钻孔→插入锚杆→吹净钻孔→灌浆→孔口固定锚杆
答案:B
解析:
2020版教材P112
(2)地面锚杆(管)按矩形或梅花形布置,先钻孔→吹净钻孔→用灌浆管灌浆→垂直插人锚杆杆体→在孔口将杆体固定。

管线中心定位的依据根据( )进行管线定位

A.平面草图

B.安装草图

C.测设草图

D.地面上已有建筑物

正确答案:D

企业为达到所要求的产品质量,实施质量体系审核、质量体系认证、进行质最改进的重要依据是()。

A.项目施工质量计划
B.项目施工质量目标
C.质量体系文件
D.企业的质量手册
答案:C
解析:
2020新版教材P160页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应有完整的和科学的质量体系文件,这是企业开展 质量管理的基础,也是企业为达到所要求的产品质量,实施质量体系审核、认证,进行质 量改进的重要依据。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主要由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质量计划和质量记 录等构成。

甲企业于2月1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信函。2月5日乙企业收到了该信函,第二天又收到了通知该信函作废的传真件。甲企业发出传真,通知信函作废的行为属于要约()的行为。

A、发出
B、撤回
C、撤销
D、变更
答案:C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的识别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本题中,乙企业2月5日收到了甲企业发出的签订合同的信函,符合《合同法》第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的情形,要约生效,同时要约撤回的条件也消失。2月6日乙又收到了甲通知信函作废的传真,此时乙尚未承诺是否签约。可见甲发出传真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18条“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的情形,属于要约撤销的行为。可见C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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