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2019-01-05
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第四科目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主要检验应考人员综合运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等科目的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建设工程造价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
【考试内容】
A.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与财务评价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二)建设项目财务分析;
(三)建设项目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
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
(一)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综合评价;
(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比选与优化;
(三)工程网络计划的调整与优化。
三、工程计量与计价应用
(一)工程计量的应用;
(二)工程计价定额的应用;
(三)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应用;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
四、建设工程招投标
(一)工程招标方式与程序;
(二)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
(三)工程评标与定标;
(四)工程投标策略与方法。
五、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一)工程合同价的类型及其适用条件;
(二)工程变更的处理;
(三)工程索赔的计算与审核;
(四)工程合同争议的处理。
六、工程结算与决算
(一)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二)投资偏差、进度偏差分析;
(三)竣工决算的编制。
B.交通运输工程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与财务评价(分为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两部分)
(一)公路工程(含养护工程)
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2.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分析;
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
(二)水运工程
1.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2.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分析;
3.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
二、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分为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两部分)
(一)公路工程(含养护工程)
1.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综合评价;
2.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比选与优化;
3.公路工程网络计划的调整与优化。
(二)水运工程
1.水运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综合评价;
2.水运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比选与优化;
3.水运工程网络计划的调整与优化。
三、工程计量与计价应用(分为公路工程、水运工程两部分)
(一)公路工程(含养护工程)
1.公路工程量计算;
2.公路工程定额的编制;
3.公路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4.公路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水运工程
1.水运工程量计算;
2.水运工程定额的编制;
3.水运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
4.水运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建设工程招投标
(一)工程招标方式与程序;
(二)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
(三)工程评标与定标;
(四)工程投标策略与方法。
五、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一)工程合同价的类型及其适用条件;
(二)工程变更的处理;
(三)工程索赔的计算与审核;
(四)工程合同争议的处理。
六、工程结算与决算
(一)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二)工程投资偏差、进度偏差分析;
(三)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
【说明】
1.本大纲第一、二、三部分为选考部分:
选考部分专业划分如下:
(1)公路工程(含养护工程)
(2)水运工程
2.本大纲第四、五、六部分为所有考生必考部分。
C.水利工程
一、水利工程造价构成
(一)水利工程总投资构成;
(二)工程部分造价构成;
(三)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造价构成;
(四)水文项目和水利信息化项目总投资及造价构成。
二、工程经济
(一)资金的时间价值理论;
(二)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
(三)不确定性分析与风险分析;
(四)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比选与优化。
三、水利工程计量与计价应用
(一)水利工程设计工程计量的应用;
(二)水利工程定额编制;
(三)水利工程概、估算文件编制;
(四)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水利工程招标投标
(一)招标方式与程序;
(二)招标、投标;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
(四)法律责任。
五、水利工程合同价款管理
(一)合同价类型及适用条件;
(二)计量与支付;
(三)变更与索赔;
(四)合同价格调整;
(五)违约处理;
(六)合同争议的处理;
(七)投资偏差、进度偏差分析。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一级造价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B.检查仪表回路。包括管路、线路在内各环节是否可靠
C.检查仪表在运输和存储过程中是否损失
D.检查仪表有无缺陷、缺件
B.抗折强度
C.抗冻等级
D.抗渗等级
E.混凝土碳化
混凝土耐久性是指混凝土在实际使用条件下抵抗各种破坏因素作用,长期保持强度和外观完整性的能力。包括混凝土的抗冻性、抗渗性、抗蚀性及抗碳化能力等。
B.吸收法
C.吸附法
D.冷凝法
B.发包人承担所有人员伤亡的损失
C.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D.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E.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清理和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合同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在延迟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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