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22


202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已经结束,今年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提前了解2022年监理工程师报考的相关信息,那2022年天津监理工程师的报考条件有哪些?下面跟随51题库考试学习网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

()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监理工程师免试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增项。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监理工程师成绩管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监理工程师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

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监理工程师考试专业科目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三个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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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监理工程师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合同采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业主委托正大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生如下索赔事件(索赔所提出的延期时间与补偿金额均符合实际)。事件1.施工期间,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有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业主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由于图纸修改造成停工20天。承包方提出工程延期20天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索赔要求。事件2.施工期间因下雨,为保证路基填筑质量,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暂停施工指令,共停工10天,其中连续4天出现低于工程所在地雨季平均降雨量的雨天气候,连续6天出现50年一遇特大暴雨。承包方提出工程延期10天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索赔要求。事件3.施工过程中,现场周围居民称承包方施工噪音对他们的生活造成干扰,于是阻止承包方的混凝土浇筑工作而造成停工5天。承包方提出工程延期5天与费用补偿1万元的要求。事件4.由于业主要求,使原设计中的一座互通式立交桥长度增加了5m,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下达了变更指令。承包方收到变更指令后及时向该桥的分包单位发出了变更通知,分包方及时向承包方提出了费用索赔要求。其中包括:(1)由于增加立交桥长度,需增加费用20万元和分包合同工程延期30天的索赔。(2)此设计变更前因承包方未按分包合同约定向分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导致工程材料到场二次倒运增加的费用1万元和分包合同工程延期10天的索赔。承包方以已向分包单位支付索赔21万元的凭证为索赔证据,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补偿该笔费用21万元和延长工期40天的要求。事件5.由于某路段路基基底是淤泥,根据设计文件要求,需进行换填。在招标文件中己提供了相关的地质技术资料。承包方原计划使用隧道出渣作为填料换填,但施工中发现隧道出渣级配不符合设计要求,需要进一步破碎以达到级配要求,承包方认为施工费用高出合同单价,如仍按原价支付不合理,需另外给予延期20天与费用补偿20万元的要求。
【问题】请分析监理工程师是否同意承包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为什么?

答案:
解析:
事件1.这是业主方原因造成的,故监理工程师应同意承包方所提出的索赔要求;事件2.由于异常恶劣气候(特大暴雨)造成的6天停工是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应同意延长工期6天的索赔要求,而不同意任何费用索赔的要求。事件3.这是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故不应同意承包方的索赔要求。事件4.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20万元的费用索赔和延长工期30天的工期索赔要求,因其属于业主责任(或不属于承包方责任)。但不应同意材料倒运增加的费用补偿1万元和工期补偿10天的索赔要求,因其属于承包方责任。事件5.这是承包方应合理预见的,故监理工程师不应同意承包方的索赔要求。

关于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按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B.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D.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答案:C
解析:
2020版教材P54-57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某开发商拟建一城市综合体项目,预计总投资十五亿元。发包方式采用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承担部分垫资,按月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5%支付工程款,工程质量为合格,保修金为3%,合同总工期为32个月。
某总承包单位对该开发商社会信誉,偿债备付率、利息备付率等偿债能力及其他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中标后,双方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对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等强制性规定进行了确认,对工程造价进行了全面审核。最终确定有关费用如下:分部分项工程费82000.00万元,措施费20500.00万元,其他项目费12800.00万元,暂列金额8200.00万元,规费2470.00万元,税金3750.00万元。双方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签订了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项目部对基坑围护提出了三个方案:A方案成本为8750.00万元,功能系数为0.33;B方案成本为8640.00万元,功能系数为0.35;C方案成本为8525.00万元,功能系数为0.32。最终运用价值工程方法确定了实施方案。
竣工结算时,总承包单位提出索赔事项如下:
(1)特大暴雨造成停工7天,开发商要求总承包单位安排20人留守现场照管工地,发生费用5.60万元。
(2)本工程设计采用了某种新材料,总承包单位为此支付给检测单位检验试验费4.60万元,要求开发商承担。
(3)工程主体完工3个月后,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开发商自行发包的燃气等专业工程施工,脚手架留置比计划延长2个月拆除。为此要求开发商支付2个月脚手架租赁费68.00万元。
(4)总承包单位要求开发商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1142.00万元。
问题:
1.偿债能力评价还包括哪些指标?
2.计算本工程签约合同价(单位万元,保留2位小数)。双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中应遵守的强制性规定还有哪些?
3.列式计算三个基坑围护方案的成本系数、价值系数(保留小数点后3位),并确定选择哪个方案。
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偿债能力评价还包括资产负债率。
2.本工程签约合同价=82000+20500+12800+2470+3750=121520.00万元。
强制性规定还有对工程量清单的使用范围、计价方式、竞争费用、风险处理、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
3.A施工方案的成本系数=8750/(8750+8640+8525)=0.338。
B施工方案的成本系数=8640/(8750+8640+8525)=0.333。
C施工方案的成本系数=8525/(8750+8640+8525)=0.329。
A施工方案的价值系数=0.33/0.338=0.976。
B施工方案的价值系数=0.35/0.333=1.051。
C施工方案的价值系数=0.32/0.329=0.973。
因B施工方案价值系数为1.051,所以最终选择B施工方案。
4.总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成立与否及理由:
(1)索赔成立,可获得索赔金额为5.60万元;
理由:根据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索赔成立,可获得索赔金额为4.60万元; 理由: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列支,不包含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当中。
(3)索赔成立,可获得索赔金额为68.00万元; 理由:脚手架留置的时间已超过原审批计划,总包单位应发包人要求合其单独发包的工程,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4)索赔不成立,可获得的索赔金额为0.00万元;
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本题中并未对垫资利息进行约定,因此利息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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