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天津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分析

发布时间:2021-09-04


事业单位考试又称事业编制考试,这项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委托省级和地级市的人事厅局所属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考试中心命题和组织报名、考试并交用人单位成绩名单,部分单位自行命题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特点,主要考察应试者所掌握的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和时事政治方面的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向选择题、多向选择题、是非判断题等客观性试题。试题中法律、应用文写作、科技基础、公民道德建设、时事政治各部分所占比例约为30%、25%、25%、10%、10%。

第一部分 法律基础知识

1、法学概论:①.法的一般原理;②.法的创制;③.法的实施。

2、宪法:①.宪法的含义和产生与发展;②.国家性质;③.政权组织形式;④.国家结构形式;⑤.经济制度和两个文明建设.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⑦.国家机构。

3、民法:①.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理;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③.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④.物权与所有权;⑤.债权;⑥.侵权行为;⑦.知识产权;⑧.诉讼时效。

第二部分 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

1、应用文基础知识:①. 应用文概述; ②.应用文特点; ③.应用文的作用; ④.应用文分类、撰写; ⑤.公文的一般文体与结构;

2、常用公文的写作要点:①.规范性公文的撰写;②.常用的几种公文撰写:如决定、报告、请示、通知、通报、函等;③.常见几种行政事务应用文的撰写:如:计划、总结、简报、述职报告等。

第三部分 科技基础知识

这一部分测试应试者对国内和当今世界的科技动态和科技信息的常识性了解情况。测试内容包括信息科学技术、生物技术、能源科学技术、空间技术、农业高科技技术的基本特点、作用及发展趋势。应试者应当了解上述新科学技术的核心研究内容与特点、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领域内的重大科技成果、发展趋势。
以上就是今天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考生。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事业单位考试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强攻战是在谈判中以绝不退让或高压的态度,迫使对方让步的策略。强攻战可以随时随地发生,却又可随时随地死而复生。强攻战的具体策略有:针锋相对、最后通牒、扮疯相、最大预算、说绝话等。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不能达到强攻战效果的一项是:( )

A.某项目的价格谈判,卖方已将其价格从7亿日元,降到6亿日元,买方说:“你的方案内容不错,但我只有5.5亿日元的预算。如果可能再予以改善,我们即可成交。”
B.在某方改善了二次条件后郑重宣布:“我已无别的条件。我等贵方的新条件到明天中午,如接受我方建议,则我留下订合同;不然,便乘下午2点的飞机回国。”
C.甲方说:“我的人工费高,故产品售价高。”乙方驳道:“你的人工费绝没有像你说的那么高。”
D.有个法国女律师,在词穷之时,急得站起来,围着椅子手舞足蹈地叫喊,对手反击道:“小姐,请安静!这儿不是舞厅,请您不要跳了,赶快回到座位来吧!”
答案:D
解析:
根据强攻战的定义,A项属于最大预算;B项属于最后通牒:C项属于针锋相对:D项法国女律师试图扮疯相但并未达到“迫使对方让步”的效果。故答案选D。

某市A区因经济开发需要,决定征用该区某村的集体土地300亩。因土地补偿问题协商不成,该村有80户村民不服,打算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B.村民应推选1-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D.如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答案:A,B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可知,本案的复议机关是该市人民政府。A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C项错误。选项D.《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D项错误。答案为AB。

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 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 )。
A.请求权 B.绝对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D [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形成权是 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 利。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本题中的情 况,张某拒绝履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在行使请 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答案应选D。

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中,不会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 )

A.某甲的丈夫乙在出外经商定居时与某女青年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B.某甲的丈夫乙在家中时常打骂凌辱甲和她的孩子
C.某甲的丈夫乙在外地用欺骗手段得以和某女青年登记结婚
D.某甲的丈夫在婚前隐瞒自己的精神病史
答案:D
解析:
D项,《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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