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真题(2020-08-01)

发布时间:2020-08-01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顺利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分享了2017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卷二》的试题及答案,需要了解的小伙伴就赶紧来看看吧!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66.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AB)

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

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6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救济性权利?(BCD)

A.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无罪的权利

B.对办案人员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C.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

D.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有提出上诉的权利

68.A省B市检察院对蔡某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立案侦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4个月后,蔡某被逮捕。蔡某委托程律师为辩护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对蔡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应由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

B.监视居住期间,程律师与蔡某通信需经B市检察院许可

C.蔡某被逮捕后,程律师可向其核实行贿人的口供

D.B市检察院报请A省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时应及时告知程律师

69.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币并转卖他人,公安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一个U盘内存储了用于盗取账号密码的木马程序。关于该U盘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A.应扣押U盘并制作笔录

B.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盘拆分过程进行录像

C.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

D.如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70.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

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以上就是今天试题分享的全部内容了,不知道对小伙伴们有没有帮助。如果还想要了解更多考试试题信息,可以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频道的更新。最后,预祝大家在考试中一切顺利,考取自己理想的成绩!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某市宾馆一客房内发生一起凶杀案,案发后侦查人员迅即来到现场,并搜集到以下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中,不可能成为本案刑事证据的有:

A:带有人的新鲜血迹的床单,但该血迹经查证不是被害人所留
B:尚有余温的一次性纸杯
C:被害人身边已被掏空的手提包
D:案发当日值班的宾馆服务员关于不知此事的叙述
答案:D
解析:
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特点:一是客观性;二是关联性;三是合法性。具备这三个特点的证据材料才可以称为刑事证据。本题中,选项D不具有成为刑事证据的可能性,因为该材料与本案事实之间没有关联性。

案情:
高某受振兴服装厂的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棉花,振兴服装厂给高某提供了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高某在当地收购棉花后没有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道情况后即作出决定,要求高某缴纳税款6000余元。高某认为自己是接受振兴服装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这6000余元的税款应当由振兴服装厂缴纳。县税务局没有采纳高某的意见,坚持要求高某纳税,并责令其限期缴纳。
问题:
1.在这种情况下,高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2.如果高某提起复议申请,应该由哪个机关作为复议机关?
3.对该案件复议机关能否进行调解?为什么?
4.如果经复议后,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的处理结果,但对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没有改变,高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
5.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高某对其不作为行为不服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6.在诉讼期间,超过了县税务局规定的缴纳期限后,县税务局从高某的存款中强制扣缴税款,县税务局的做法是否正确?哪些情形下可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答案:
解析:
1.不能。因为该行政行为是要求高某履行纳税义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应先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后,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提起行政诉讼,属于复议前置。高某要想得到救济就要先经复议以后才能提起诉讼。
2.以市税务局为复议机关。对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税务机关属于垂直领导机关,这样复议机关只能是上一级主管部门即市税务局。
3.不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2)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缴纳税款的数额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不属于行政机关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能进行调解。
4.应以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22条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这里属于复议改变的情形,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5.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应当由原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应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高某是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不服,复议机关是被告。故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6,做法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3)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县国税局有强制执行权,本案并不存在停止执行的情形,故县国税局的做法正确。

关于刑法原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在可能造成不公正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刑法原则。
B.对犯罪人适用处罚较轻的新法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我们必须杜绝任何形式的类推解释。
D.我国现行的刑事政策符合罪刑相一致原则。
答案:D
解析:
罪刑法定是刑法最重要的原则,命题人认为其分为形式侧面与实质侧面,其思想基础是民主与自由。 A.根据罪刑法定,刑法有规定的必须严格依据规定定罪量刑,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量刑,不允许直接适用刑法原则。 B.从旧兼从轻原则,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权,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侧面。 C.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 D.我国现阶段的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重重、轻轻,符合罪刑相一致原则。

根据我国关于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B、外国收养人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
C、前项证明材料须经该外国人所在国的外交机关或该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
D、前项证明材料须经中国驻该外国使馆认证
答案:D
解析:
【考点】中国关于收养法律适用的规定【详解】《收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故A、B、C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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