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须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准考证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已经确定,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咨询准考证的打印要求,不用着急,今天51题库考试学习网就为大家分享一下上海地区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的相关信息,一起了解一下!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1、客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日-9月10日

2、主观题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12日-10月16日

二、准考证打印入口:入口为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大家务必在规定时间登录这个网站打印自己的准考证。

三、准考证打印要求:

1、请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如遇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者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话,可以在准考证打印期限之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2、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

3、打印准考证要使用A4纸,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准考证必须是单面打印的,在关于打印准考证的公告里有句话:“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为空白,不能撕开。

5、请考生确认准考证打印是否清晰、完整,姓名、照片、准考证号、考试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

四、准考证打印注意事项:

1、每年准考证打印通道都有被挤爆的情况,不过不用着急,多刷新几次,或者是更换其他通道打印。

2、如果遇到准考证打印不出照片的情况,应该是浏览器的问题,建议使用IE浏览器。

3、大家可以多打印几份准考证,黑白打印、彩色打印都行,但是要确保准考证信息完整。

4、准考证一定要妥善保管,因为准考证上的考号,可以让你们在第一时间查到成绩。

5、大家可以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预订酒店。提前在考场周围定好酒店,根据经验,如果考前1-2天再去定的话,在考场周围几乎定不到酒店了。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订酒店尽量选择好一点的。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一定要选择隔音效果好的,根据教训,如果酒店隔音效果差很影响备考心情和休息。

以上就是就是今天分享的上海地区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的全部内容,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想要了解更多考试相关资讯,欢迎关注51题库考试学习网!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李某找到孙某为他开汽车运送一批假烟到邻县去卖,但在运输过程中被工商所查获。工 商所依法将假烟和运送假烟的汽车扣押,并罚款1000元,责令于该月15日交清。李某拒交 罚款,与孙某合议将被扣押的汽车偷回。当晚12时许,李某携带斧头等工具与孙某潜进工 商所大院内,将大门锁砍断,欲驾驶汽车冲出院外,但就在其要打开车门的一刹那,值班的 工商所工作人员许某大声喝住,从值班室赶出来,拦住李某。李某抓起斧头将许某砍伤,与 孙某驾驶汽车离去。为了逃脱追捕,孙某将车速调至最大,此时正好金某和冯某路过,赵某 为了躲避迎面飞驰而来的汽车将另一人冯某撞倒,导致小腿骨折。而金某被汽车撞倒在地。孙 某欲下车看看,李某拦住他说:“别管了,逃命要紧!”金某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后得知 金某是李某的仇人,李某早就在预谋如何杀掉金某。根据以上事实,

关于李某和孙某在工商所内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和孙某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李某和孙某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C.李某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D.孙某对李某砍伤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
考点:转化型抢劫罪
讲解:根据《刑法》第91条第2款的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
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因此,李某偷回原本属 于自己所有的、但被国家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实际上侵害了公共财产权,构成盗窃罪。但在盗窃过程中,对许某实施了暴力,转化为抢劫罪。因此李某的行为成立抢劫罪,孙某作为共犯,也应以抢劫罪论处。

郄女士的交通事故是宝悦汽车维修公司使用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所致,县交通局决定对宝悦公司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郄女士认为处罚过轻,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普通程序审理了本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用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到庭
B.如果郄女士在庭审中明确拒绝陈述,导致庭审无法进行,应当视为放弃陈述权利,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C.如果本案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判决驳回其请求
D.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答案:C
解析:
(1)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前用传票传唤当事人。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当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对此,本题A选项使用了张冠李戴的命题技巧,对当事人应当使用传票传唤,而非用通知书通知其到庭,所以,A选项错误。 (2)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80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在庭审中明确拒绝陈述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陈述,导致庭审无法进行,经法庭释明法律后果后仍不陈述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权利,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B选项缺失了“经法庭释明法律后果后仍不陈述意见”的要件,表述错误,在未阐明的情况下就由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是不妥当的,所以,B选项错误。 (3)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或者判决驳回其请求。这是和民诉不同的,民诉对于恶意诉讼,只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一种处理方式,而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还规定了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C选项正确。 (4)2018年《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80条第3款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但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D选项表述错误。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罪状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内容,是定罪的法律依据
B.《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是空白罪状
C.《刑法》第119条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是引证罪状
D.简单罪状就是在条文中只简单地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而不具体叙述犯罪构成的详细特征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构成要件描述形式的不同,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把罪状分为四种: 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简单罪状不具体描述犯罪构成的详细特征;叙明罪状较为具体地叙述犯罪的构成特征;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或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空白罪状在条文中指明要参照其他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来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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