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9-07-1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执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执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的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
B、与司法的不告不理相比,执法具有主动性的特点
C、与民事活动相比,执法具有单方面性的特点
D、执法活动独立,不受其他机关的干涉
答案:D
解析:
执法是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的全面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同时具有主动性和单方面性的特点。在法治社会中,执法活动要受立法机关的监督,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独立性并不是执法活动的原则。

甲公司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 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500 万元。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经乙公司同意,丙公司又将其中的一部分分包给丁施工队。后整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为双方虚假行为,无效;而甲公司与乙公司私下关于工程造价为8500 万元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有效
B.因乙公司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的行为经过了甲公司的同意,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C.因丙公司将部分工程的施工分包给丁施工队的行为经过了乙公司的同意,丙公司与丁施工队之间的分包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D.工程竣工后,甲公司拖欠工程款的,丙公司和施工队有权向甲公司主张工程款
答案:D
解析:
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1 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据此,A 选项错误;②被分包的工程不能是承包人承包的主体工程,将自己承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第三人的,违法分包合同无效,B 选项错误;③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的,分包合同无效,C 选项错误;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6 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D 选项正确。

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
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
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
答案:A,B
解析:
【考点】技术侦查措施【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故选项A、B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有决定权,但没有执行权,故选项C错误。第152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选项D不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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