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9-07-1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7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张某向陈某借款50万作为出资,与李某、王某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二年后借款到期,张某无力还款。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

A.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张某可将自己的财产份额作价转让给陈某,以抵销部分债务
B.张某可不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
C.陈某可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以实现自己的债权
D.陈某可要求李某和王某对张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 A项:《合伙企业法》第22条第1款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中,张某经过李某和王某的同意,可以将合伙份额转让给陈某,故A项正确。
B项:《合伙企业法》第25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张某未经李某和王某同意,将其在合伙中的份额进行出质,用获得的贷款偿还债务是无效行为,故B项错误。
C项:《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据此,债权人陈某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张某的合伙份额,或选择以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故C项正确。
D项:张某的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故其他合伙人李某和王某没有任何责任,D项显然错误。

关于我国立法体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对我国立法体制总的概括是一元多层次的立法体制
B、诉讼和仲裁制度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也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C、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答案:B
解析:
《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制度;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一特殊情形时,应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裁判?

A.经审理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且不是必须追诉的
B.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
C.经审理发现被告人系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
D.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尚不能确认其无罪的
答案:C
解析:
选项A错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选项C正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
选项D错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2013年11月11日,大学生小潘在浏览门户网站新狐狸网络时看到大幅弹出广告,由网络红人angle邓作为代言人网络购物平台“好东好西”的代言人,推荐上万款各种商品。小潘平时就是angle邓的超级粉丝,再加上看到优惠的价格,不禁枰然心动,遂在“好东好西”平台注册成为用户后,购买了自己所需要的土豆牌手机一部,定制宿舍窗帘一幅,以及艾薇儿音乐签名
光碟一套。在购物和使用商品的过程中,小潘发生了下列情形,请按照各题目所涉的情形,选择相应的答案。
如果小潘11月20日收到三件商品后,对购得的三件商品都不满意,当日就想退货,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

A.手机可以退货
B.窗帘不能退货,因为是定制的
C.如果光碟尚未拆封,则可以退货
D.如果手机为不合格商品,则退回商品的运费应当由商家承担
答案:A,B,C,D
解析:
。考查消费者退货的权利规则。ABC正确当选,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D选项正确。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7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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