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国家司法客观题考试时间与方式

发布时间:2019-07-17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考试方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分为8月31日、9月1日共两个批次,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具体为:

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对于甲和乙的借款纠纷,法院判决乙应归还甲借款。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乙无现金,法院扣押了乙住所处的一架钢琴准备拍卖。乙提出钢琴是其父亲的遗物,申请用一台价值与钢琴相当的相机替换钢琴。法院认为相机不足以抵偿乙的债务,未予同意。乙认为扣押行为错误,提出异议。法院经过审查,驳回该异议。关于乙的救济渠道,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年)

A.向执行法院申请复议
B.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向执行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D.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本题中,乙作为被执行人,认为法院的扣押行为错误,所提异议属于当事人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了执行行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所以,只有B选项是正确的,A、C、D选项错误,均不当选。

某县交通局查封甲企业的卡车15辆,并委托乙企业保管。乙企业派刘某看管。薛某被乙企业开除后,为泄私愤,夜里砸坏这15辆卡车的挡风玻璃。甲企业对该损害,有权向谁请求赔偿?()

A:某县交通局
B:乙企业
C:刘某
D:薛某
答案:A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2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根据这些规定,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是行政机关。故本题应选A项。

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A.提出管辖权异议
B.提起反诉
C.提起上诉
D.部分变更诉讼请求

答案:A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民诉意见》第6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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