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司法考试辅导用书

发布时间:2019-07-17


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根据司法部制定颁布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依据大纲考点和法律法规立改废释,调整学科组成,全面增补完善相关内容。是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可以作为广大应试人员系统复习及应考的必备用书。

2019年辅导用书由司法考试的“三大本”调整为“全四册”,各册学科组成:

第一卷(4个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二卷(3个学科):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三卷(3个学科):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四卷(8个学科):中国法律史、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为适应法考加大案例题考查的要求,在重点章节以二维码的形式嵌入43个典型案例分析能力训练内容,扫描第四卷封底的识别码后,即可全面浏览案例内容。

同时,为方便考生记忆、理解和运用,提高备考效率,辅导用书适当删减概念性、介绍性、阐述意义及历史沿革等内容,相关内容根据需要采用图表式、比较式等编写方式。


下面小编为大家准备了 法律职业资格 的相关考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甲企业认为乙企业侵犯其专利权请求某市知识产权局处理。某市知识产权局作出责令乙企业支付给甲企业18万元赔偿金的决定。乙企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某市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属于行政裁决
B:乙企业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诉讼
C:甲企业与乙企业请求一并解决赔偿纠纷的,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D:诉讼中,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和解协议的,应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
答案:A,B,C
解析:
所谓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处理决定。某市知识产权局的处理决定针对是专利侵权赔偿纠纷这一民事纠纷,故属于行政裁决。A项正确。特别注意:在确定行为的类型时,不考虑其合法与否。行政裁决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之提起的应当是行政诉讼,故B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61条规定:“被告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违法,民事争议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据此,对行政裁决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行政裁决违法;二是民事当事人要求一并解决。后一条件,C项已经交代。这儿的第一条件其实也具备,理由是根据《专利法》第60条规定,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某市知识产权局无此赔偿数额纠纷的裁决权。故C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行诉撤诉规定》)第4条第3项,在行政裁决案件中,被诉行政机关书面认可原告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的,可以视为“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特别注意其中“书面认可”条件。D项并没有强调这个条件,故错误。

甲是一书法爱好者。乙前往韩国首尔出差,甲口头委托乙为自己代买某种高级毛笔10支。回来后甲如数支付款。乙出国不久,甲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乙不知甲已经去世,仍精心挑选了甲需要的高级毛笔10支,价值5000元。乙回国后,甲的儿子丙以父亲已经去世,自己不需要毛笔为由拒绝接受毛笔和支付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为甲已经死亡,乙的代理行为无效
B.乙的代理行为经过丙的追认后有效
C.丙有权决绝接受毛笔,并拒绝支付5000元价款
D.丙应当接受毛笔,并支付5000元价款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被代理人死亡对代理关系的影响。被代理人死亡,并不当然导致代理关系的消灭,委托代理人不知情的由被代理人的继承人承担。

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确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或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
B.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C.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由独任庭进行审查,并应当询问当事人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在仲裁庭庭审终结前皆可提出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确认。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2条第3款、《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2条的规定,涉及海事海商纠纷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海事法院管辖;上述地点没有海事法院的,由就近的海事法院管辖,A项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3条第2款的规定,仲裁机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或者申请撤销仲裁机构的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1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仲裁协议效力确认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询问当事人,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D项错误。

关于刑法解释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将盗窃罪对象的“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属于缩小解释
B: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假币罪中的“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当然解释
C:对随身携带枪支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属于扩张解释
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类推解释
答案:C
解析:
【考点】刑法解释【详解】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定的真实意义的说明。刑法解释方法分为两大类,即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又包括扩大解释(也称扩张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等,但不包含类推解释。其中扩大解释即刑法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与类推解释不同,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缩小解释,即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A选项将“公私财物”解释为“他人的财物”,而将自己的财物等排除在外,是因为自己的财物当然无法盗窃,故属于当然解释。B选项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较之其字面的通常含义已经被扩张,故属于扩大解释。C选项是我国刑法条文中的规定,将“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解释为以抢劫罪定罪,并未超出“抢劫”可能具有的最大含义,属于扩大解释而非类推解释。C项正确。D选项中的刑法解释并未超出“信用卡”可能具有的语义范围,故属于扩大解释。D项错误。故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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